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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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安排和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学校决定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已入学的研究生中设立助教岗位,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鼓励学有余力的研究生申请研究生助教岗位。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为: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助教岗位分配的主导意向是给课程任务重的老师配备助手,安排助教协助老师做好教学工作,同时锻炼和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岗位设置要求

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汇总表》(见附件1)的要求设置岗位。

三、岗位职责

1.承担课程的习题课、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指导实验课、实验课的准备、评卷以及教务部门关于助教工作的其它要求。

2.研究生助教要接受主讲教师的指导,了解教学进度和内容,听从主讲教师的工作安排,认真填写《广西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附件4)、《广西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附件5)。

四、人员聘任及聘任程序

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向学院申请聘任助教。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及超过《广西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能申请研究生助教。研究生助教资格由学院评定。研究生助教每次聘期原则上为一个学期。聘任程序如下:

1.经导师同意,研究生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广西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2),一名研究生原则上只申请一个助教岗位。

2.学院组织考核,由设岗任课教师、教学秘书或研究生秘书及主管领导评审考核,确定助教名单。原则上所聘助教应学习过相关课程,并且对课程掌握情况良好,主讲教师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助教是否需要随堂听课,但随堂听课不计算工作量。

3.学院填报《广西大学研究生助教资格评审结果表》(附件3),公示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情况。

4.将本单位公示后的评审结果表报教务处备案。

五、管理与考核

1.研究生助教必须填写助教工作日志,学期结束前研究生助教要向主讲教师递交工作小结,在主讲教师和学生对研究生助教考评的基础上,由学院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审核合格,可以继续申请助教岗位;审核不合格,不再聘用。

2.对不认真履行助教职责的研究生,除承担教学责任外,学院主管领导可以随时中止聘任。以上情况需要报教务处备案。

六、工作时间安排

2024年3月13-15日,各学院根据《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1),组织研究生申请报名,学院对申报者进行考核并确定初步人选。

2024年3月16-18日,各学院公示本单位助教岗位及名单。

2024年3月19日起研究生助教可上岗。

七、上报材料

请各学院于2024年3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广西大学研究生助教资格评审结果表》(附件3)电子版发到工作邮箱ksk@gxu.edu.cn,盖章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办公北楼211室)。纸质版材料须经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广西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量汇总表》(附件6)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考试管理岗李老师 ,联系电话:3272563。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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