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关于制订2008版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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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教高[200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的文件精神,深化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构建更加有利于因材施教和创新人才培养的灵活机制,进一步做好我校2008级本科专业教学,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制订专业教学计划的指导思想、主要依据、基本原则和定位

专业教学计划是高校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总体计划,是组织教育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制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要掌握好以下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我国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从学校实际出发,遵循教育规律,明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坚持科学发展,树立新的教育理念,体现合校后的办学优势。加大课程整合力度,优化课程体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本着“加强基础、拓宽专业、优化结构、精简内容、扩大选修、突出个性、注重实践、形成特色”的原则设置课程体系。

2、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树立大学科、通才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思想;继承和发扬各自的特色,使新的专业教学计划真正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 主要依据

以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教学计划修订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介绍》、《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依据,提出制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基本要求。

(三)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素质教育贯穿整个培养过程,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要体现本科教育的基础性和阶段性,为学生继续学习和终身教育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充分体现整体优化的原则,科学地处理好各教学环节之间的关系,注重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的优化整合,使理论和实践、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的教学活动形成环环相扣,相互支撑的有机整体。三是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坚持统一性、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同时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四是树立以学生为中心,因材施教的原则,为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留有充分的空间。五是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倡开设研究型课程、创新训练课程、工程设计课程,增加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学生自主创新实验。

(四)培养方案定位

培养立足广西、面向全国、服务东盟的区域性国际人才。

二、专业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

(一) 教学计划的基本框架

1、专业名称和代码以教育部批准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为准。

2、专业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以教育部1998年专业目录和引导性专业目录为基础,结合社会需求和我校的优势及实际,从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等方面,提出该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以及可以发展的专业方向。其中,体育方面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3、学制(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学制为4年或5年。

4、主要课程 它是学生获得本专业学士学位所必需的最基本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按培养要求列出相关课程10门左右。

5、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包括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课程设计、教学实习、工程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科技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

6、课程结构及各类课程学时、学分比例

7、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者和审校者

(二)、课程体系

本科课程体系结构分为“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两大部分。

课程体系结构

一、理论课程

方案一

方案二

理论教学环节名称

课程性质

理论教学环节名称

课程性质

1.通识教育课程

必修

1.通识教育课程

必修

选修

选修

2.学科基础课

必修

2.学科专业核心课程

必修

选修

3.专业领域课

必修

3.专业选修课程

选修

选修

二、实践课程

实践教学环节名称

实践教学环节项目

1.实习实训

军训、劳动、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金工实习等。

2.实 验

含独立设课实验和随理论一起开课的实验。

3.设计(论文)

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等

4.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

科研训练、创业大赛、学科竞赛、学术实践、社会实践等

(三)、理论课程体系分为两个方案。各专业可灵活采用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方案。其中,方案一的课程体系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又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部分,其中必修课约占课内学分数的65%,选修课约占课内学分数的35%,课程体系各部分的学分比例不作统一要求,但在构建课程体系中要体现出基础宽实、专业方向灵活的特点。

方案二的课程体系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又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部分,其中必修课约占课内学分数的60%,选修课约占课内学分数的40%以上。课程体系各部分的学分比例不作统一要求。

此外,“通识教育基础课程”是为学生提供自然和社会领域相关的基本规律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开设这类课程是对学生进行人才通识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基本途径。通识教育课程的必修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模块、工具类模块、体育类模块。

(1)思想政治教育模块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同时,形式与政策和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作为全校选修课开设。

(2)工具类模块,包括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生就业指导、WTO概论(部分专业开设)等。大学语文暂以选修课形式由文学院开设,条件成熟后,大学语文将成为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的公共必修课。

(3)体育类模块。

学校积极支持在通识教育课程的选修内容中增加“社会学”、“心理学基础”、“环境科学基础”、“美术欣赏”、“音乐欣赏”、“文学欣赏”、“英语口语”、“普通话课程”、“东盟各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等课程。

(四)、实践课程体系见《关于构建我校2008级本科专业培养计划中实践教学体系的指导意见》。

三、学时与学分

培养计划总学时数不超过2700学时,总学分为180-190学分。实践教学环节中,工科、农科和管理科学类专业不少于30周,其余专业不少于20周。其中所有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不少于10周。

完成学业最低课内学分(含课程体系与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要求:180学分。

此外:1.学生毕业前,必须获得2个以上的创新学分,创新学分的获得途径见《关于构建我校2008级本科专业培养计划中实践教学体系的指导意见》。

2.从2007级开始,学生还必须获得1个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学分,但此学分不计入收费学分。经培训和测试达到三级甲等以上的(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类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如新闻、旅游、法学、外语、公管、社会工作等专业的学生不低于二级乙等),计1学分;经培训和测试未达到规定等级的,每培训和测试1次计0.5学分;未取得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学分的,不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查。

四、时间安排

请于2008年6月30日前将2008版本科专业培养计划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一起交教务处教学科213办公室。

联系人:贾历程 电话:3233654

电子信箱:tom6509@126.com

附件:1.理论教学计划的基本格式

2.思想教育理论课的教学安排

3.部分基础课的教学分类

4. 2008版本科专业培养计划方案一

5. 2008版本科专业培养计划方案二

 

                                                           教 务 处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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