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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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3〕13号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活动,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布的《广西大学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广西大学本科课程管理办法》《广西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广西大学本科学生实习工作管理规定》《广西大学普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广西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广西大学出版基金管理规定》《广西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教学要求的通知》《广西大学新入职教师课程主讲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广西大学申请职称评审教师教学水平认证办法(试行)》《广西大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类档案建档办法》等相关教育教学管理文件,特制定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标准。

第一部分 专业建设质量标准

专业建设质量标准由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规范、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等七个一级指标组成,明确相应质量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质量标准

培养目标

专业定位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总目标,尊重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3.培养目标应明确毕业生的服务面向,能反映学生毕业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取得的成就,引领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全过程;

4.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措施得力,有详细的实施方案。

培养规格

学制学位

1.普通本科生最长修业年限为“学制+2”,即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生最长修业年限为六年;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生最长修业年限为七年。

2.依据学校相关管理细则规定,获得毕业资格,符合广西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按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授予相应学位。

思政要求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课程的育人功能;

2.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和品德修养的培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环节;

3.按照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要求,引导学生为国家发展,为民族边疆振兴,为追求真理而勤奋学习、奋发图强。

知识要求

1.具有专业基本理论与知识框架,包括支撑专业的学科基础知识、专业(方向)知识、相关学科专业交叉与综合知识;

2.掌握必要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通识类基本知识;掌握与未来职业发展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技术与服务标准以及发展动态等;

3.具有专业所需要的外语和现代信息技术能力,能进行文献检索、研究分析和论文写作。

能力要求

1.具备运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具有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可以不断接受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

3.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与创新创业能力,可以利用创造性思维开展科学研究和创业就业。

素质要求

1.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职业素养、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较高的人文和科学素养,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

课程体系

总体框架

1.课程体系要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兼顾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2.课程体系须进行整体设计,与对应毕业要求相吻合,形成课程支撑矩阵;

3.实践教学环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比例等,应符合教育部相关要求。

课程设置

1.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类专业应符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认证标准;

2.课程设置须能支撑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有效达成。

教学规范

培养方案

1.培养方案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质量要求,体现专业特色;

2.培养方案应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制定理念;

3.严格按照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意见和要求制定培养方案。

教学大纲

1.依据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作用和地位,设计教学目标和内容,明确课程教学目标与专业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教学内容支撑各课程教学目标;

2.深入挖掘思政元素将其有效融入课程教学目标,并在教学要求中明确课程思政教学内容;

3.严格执行课程教学大纲,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

教材选用

按“教材选用与建设质量标准”执行。

主要教学环节

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课程考试等教学环节,按“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执行。

师资队伍

数量结构

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教学需要,生师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规定要求。

师资水平

1.专任教师应具有本专业教育或研究背景,具备高尚的师德和职业操守,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宽广的视野,能独立讲授专业课程;

2.有较强的教学、科研与知识更新能力,了解学科前沿动态及发展趋势,并能将科研成果和更新的知识转化为教学内容。

教师发展

1.教师应定期参加相关教学科研培训及研修,更新知识结构,拓展学术视野,追踪学科前沿,提高教学技能、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

2.重视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有切实可行的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和实施方案,在时间、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

3.基层教学组织积极开展教学研讨活动。

教学条件

教学经费

1.专业教学经费充足,能够满足教学需要,最低保障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教学经费使用合理,经费管理科学高效。

教学资源

1.配备足够数量和功能齐全的教学设施,包括教室、专业实验室、实习基地等,能满足教学需要;

2.实验教学台套数能满足教学要求,实验室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管理规范,运行安全、正常。

3.建有相对稳定、数量充足的实习基地,能满足学生集体实习实践要求。

课程资源

1.通过开设专业导读课程、宣讲辅导或网站公开等多种形式,提供本专业的培养方案、选课指导、各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要求、考核要求、毕业审核要求等基本教学信息;

2.所有课程须严格按照教材选用标准采用教材,专业课程应推荐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实验课程应提供安全规范的实验指导;

3.有丰富的专业图书资料和数字化资源,建立教学资源案例库,向学生开放,满足教学与实践要求;

4.提供必要的、规范的网络教学资源,提供主要的数字化专业资源、数据库和检索这些资源的工具及使用指导。

质量保障

组织保障

1.教学组织和管理机构健全,有明确的高级职称人员担任的专业负责人;

2.建立健全完善的包括教研室、课程教学团队在内的基层教学组织;

3.形成岗位职责明确、全员参与、分工协作的质量保障体系和持续改善的组织体系。

质量监控

1.对主要教学环节(包括理论课程、实验课程等)建立质量监控机制,使主要教学环节的实施过程处于有效监控状态;

2.建立对课程体系设置和主要教学环节质量的定期评价机制。

信息反馈

1.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去向和就业质量、毕业生职业满意度、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等;

2.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毕业生跟踪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作为质量改进的主要依据。

持续改进

1.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对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2.持续开展领导评价、督导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活动,及时了解和处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3.主动参与专业评估(认证),及时解决专业发展和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4.定期举行专任教师、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意见征求活动,吸纳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教学指导工作,形成定期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有效机制。

第二部分 课程建设质量标准

课程建设质量标准由课程定位、课程育人、教学大纲、教学团队、资源条件、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质量改进等八个一级指标组成,并分设若干二级指标,明确相应质量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质量标准

课程定位

目标定位

1.课程定位明晰准确,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本要求;

2.教学目标清晰,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有明确的使学生获得知识、培养能力、提升素质的教学目标,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起支撑作用。

课程育人

课程思政

1.课程思政融入到课程建设的全过程,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统一;

2.在课程团队组成、课程设计与实施、教学资源的挖掘及课程质量评价等方面,都须融入思政元素,寓思想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于课程建设各个环节。

教学大纲

基本内容

1.大纲包含的基本内容有:课程基本信息(课程编码、中英文课程名、课程类别、总学时、总学分、先修课程、适用专业、教学手段与方法等)、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基本要求、课程基本要求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设计、其他教学的实施要求、建议教材及参考书、课程考核方法等相关内容;

2.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体现并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的要求,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矩阵,明确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规定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内容以及编排教学内容的顺序。

课程内容

1.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课程内容合理、科学、先进,重点、难点突出;

2.课程内容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错误意识形态思想、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传播的内容;

3.各门课程结合自身内容和特点,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在教学大纲中充分深入挖掘各门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融入教学内容、教学各环节,并在“教学方案设计”一栏中用“思政”予以标注;

4.教育部有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的,按照统一大纲执行。其它课程在制定教学大纲时应注意参考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指导意见,体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

5.应做到表述清楚、意思明确、名词术语规范、定义准确。贯彻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内容少而精、方法上循序渐进,重视能力的培养和素质的提高,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课程内容发生更新时,课程教学大纲应随之同步更新。

教学团队

课程负责人

1.课程负责人负责本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原则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近三学年主讲本课程;

2.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高、教学能力强、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有较强的课程管理能力;

3.积极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发表教研论文、承担教研项目或获得教学奖励。

教师团队

1.主讲教师团队由承担本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组成,教学效果良好,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

2.团队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合理。

团队发展

1.建立“教学科研一体化”的课程教学共同体,有定期开展教学实践、研究创新的工作机制;

2.能够深入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并切实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进行实践应用。

资源条件

教学文件

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学日历)、课程教案、教学活动制度等教学文件完备,档案齐全。

教材选用

按教材选用标准执行。

网络资源

1.能积极运用并切实发挥网络教学资源辅教辅学功能,满足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需要;

2.积极探索数字化教学资源及课程试题库建设,满足学生自主学习需要。

实践条件

1.实验室及实验教学设施能满足本科实验教学需要;

2.有满足本课程需要的校内外实习基地。

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环节

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课程考试等教学环节,按“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执行。

质量监控

质量监控

1.积极开展领导评价、督导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教、教师评学等多形式的课程教学评价;

2.评价方式科学,评价结果客观,能反映课程真实教学情况。

质量评价

1.强化推进教考分离改革,建立健全完善的试卷(试题)库;

2.以考核学生能力为导向,推进以“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成绩评定体系改革。

教学效果

1.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效果良好;

2.课堂秩序好,学生到课率高,教学氛围好,学生参与度高,学生满意度高。

质量改进

目标达成

定期开展课程目标达成诊断活动,分析课程优劣势、验证课程教学效果。

持续改进

1.定期召开课程团队建设会议,研讨课程建设效果,建立行之有效的反馈改进机制;

2.吸纳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教学指导工作,形成定期修订完善课程教学大纲的有效机制。

第三部分 教材选用与建设质量标准

教材选用与建设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教材选用与建设质量标准由教材选用和教材建设两个一级指标组成,明确相应质量标准,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质量标准

教材选用

基本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国家精品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100%选用中宣部、教育部已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思政课程坚持首选必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重点工程教材”;

3.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识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基本要求

1.各类课程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与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与学校培养人才的层次和规格相匹配。原则上优先选用近三年优秀教材;

2.选用境外教材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原则上优先选用国内出版社引进的翻译、编译版境外教材。学院需对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应性、作者背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对教材中意识形态、国家主权、国家安全、海洋权益、社会安定、民族宗教、重大革命题材和重大历史题材等方面内容严格把关,审核同意后,提交学校审批,方可用于教学;

3.双语教学原则上应选用经过审批、近三年内出版、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的优质外文原版教材;

4.严格控制自编教材的选用。当某课程国内外确无优新教材,需使用自编教材时,任课教师应报教务处审批;

5.同一课程不同教学班,必须统一选用同一版本教材;

6.全日制本科生课程的教材选用,由教务处审核,后勤基建处负责统一订购和发放。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擅自向学生出售教材。

选用程序

1.申请。任课教师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结合所承担课程需要提出教材选用申请;

2.审议。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由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等)组织相关骨干教师或专家集体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报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

3.审核。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提出审阅意见,召开选用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形成本学院教材选用决议,并在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公室;

4.审批。教材建设与选用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日常审批或专家评审等多种方式审批学院教材选用方案,报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备案。学校党委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境外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选用审核未获通过的教材,不予使用;

5.征订。通过选用审批后的教材,教材征订执行“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书记”四级审核程序,经后勤基建处组织后续征订、供应工作。

教材建设

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2.突出重点。教材建设的重点:打造一批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反映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自然科学教材;鼓励优势学科、高水平教学团队、高层次人才编写高质量教材,重点支持融合学校办学特色研究成果的系列特色教材;适应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提升需要,加强实验、实践课程、创新创业教育、专创融合的教材;积极探索建设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先进技术综合运用、呈现形式丰富、有助于促进教育教学改革、适应新时代大学生阅读方式的新形态教材;

3.确保质量。教材编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

4.改革创新。适应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要求,促进教师更新教学观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编写人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

4.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5.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和修订工作;

6.教材主编还须具备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7.教材主编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学术造诣。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过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

教材出版资助

1.学校成立教材建设委员会和专著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对教材的编写立项、出版资助及专著出版资助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2.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编教师。凡经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由我校教师独立承担或主导承担的校级立项建设教材的编写、出版,以及由校专著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专著出版资助项目,均可得到基金的资助;

3.资助等级分全额资助、部分资助。全额资助出版的作者稿费由出版社支付,销售收入全部回收作为出版基金;部分资助出版的作者稿费由出版社支付,销售利润按作者自筹经费的比例提成,利润余额全部回收作为出版基金;

4.重点支持教育部规划教材,教学急需但无正式出版的教材,具有学科和专业优势的教材,学科点建设急需的系列教材,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及具有填补空白意义的教材,其他需要学校重点支持的教材的编写和出版;

5.教材编写资助费根据项目的进展和完成情况按“四三三”的比例拨款,即正式立项时先拨40%的启动经费,项目通过中期检查拨30%经费,完成结题检查拨余下30%经费。

第四部分 教师教学与教师管理标准

教师教学与教师管理标准从教案编写、教师教学、新入职教师、专任教师等四个质量要素组成,明确教师教学和教师管理相应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质量标准

教案编写

教案基本内容

1.教学目标。包括知识目标、能力培养目标和思想教育目标,确定教学目标的依据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材以及针对的学生;

2.教学内容。按章节详细编写授课内容,突出重点难点,每章节讲稿的内容是教学大纲的分散点和具体落脚点,要突出重点,分散难点,每堂课教学内容的量要基本相近,不过轻或过重。在讲稿编写过程中,针对教学过程中的主要内容设计板书;

3.学时安排。根据教学计划,按章节安排课时。课时安排根据教学内容要求和学生的接受能力而定,各课时教学内容的分配讲究科学性、合理性;

4.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重点是教材中为了达到教学目的而着重指导学生必须熟练掌握的内容。教学难点就是学生对教材中不易理解掌握的地方,站在学生的角度确定重点和难点;

5.教学方法与手段。依据一定的教学目的,还要依据教材的特点,以及符合学生掌握知识的规律,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

6.参考书目。所授课程章节使用的相关资源和材料;

7.思考题及习题。布置作业包括布置书面作业、探究讨论式作业、情境表演式作业、阅读复习等;

8.教学反思。指教师对课程教学中知识的科学性和完整性评价;某个教学环节的设计;教学重、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应用;师生互动活动的设计;教学效果等课堂教学过程情况的总结与分析,作为研究教学的第一手资料。

教案质量标准

1.授课须有完整教案或讲义讲稿,教案中各基本内容齐全;

2.教学目标要求准确,符合人才培养目标;

3.教案内容、顺序与授课计划基本同步,且应有教学的重点、难点分析,教案上要注明教学方式,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教学方法与手段要能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教法灵活、得当,师生要互动;

5.课后反思能够作用于以后的教学活动;

6.任课教师在授课前认真编写教案,并经教研室审定后在教学过程中使用;

7.教师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课程教案内容,不断地吸收教改和科研新成果,反映学科和课程的前沿动态;

8.任课教师授课时应携带教案。

教师教学

备课

1.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认真撰写教案、制作课件,积极开发、引入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

2.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3.了解学生的专业背景、先导课程及学习程度,选用科学有效的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并做好与相关课程的联系和衔接工作。

授课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社会主义价值观,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严格执行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进度的要求,基本理论概念讲授清楚、正确,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

3.教学中能吸收最新科研成果,反映新信息,注意介绍学术发展前沿的新动态,理论联系实际;

4.采用灵活多样且适合的教学方法,体现启发性、研究性原则。使用普通话,表达清楚,条理性强,板书工整、有序,字体规范,善于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且效果好。针对不同的授课对象,能因材施教;

5.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准时上下课,不随意停课、调课;

6.实现了课堂教学目标和预订的教学任务,学生掌握了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并有助于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和培养学生创新性思维能力;

7.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授课中注重与学生互动,能调动学生情绪、启发学生思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8.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记录学生出勤情况;及时制止学生课堂违纪行为并进行正确引导和纠正;

9.开始课程学习时,教师向学生公布教学计划,明确本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学习任务、考核方法、成绩构成比例并严格执行,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

10.开展学情调研与分析,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改进。

作业

1.作业布置适量,根据教学进度进行,且布置频次根据教学进度适时安排,不过度集中;学生能及时交纳作业,作业工整认真、准确率高;

2.紧扣教学内容的重点与难点,难度适中,能促使学生获得知识、训练能力;

3.教师及时认真批改学生上交的作业;

4.教师对作业应全批全改,记载学生作业完成情况,作为平时成绩依据;配有研究生助教的课程,可由助教批改作业,但任课教师必须全程指导且每次作业必须批改不少于总作业量的三分之一;

5.作业成绩作为过程考核的一部分占一定比例记录总成绩。

辅导、答疑

1.根据课程要求,在完成一定学时教学任务后,定时安排辅导答疑活动,公布答疑地点、时间及方式;

2.采取多种渠道进行交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答疑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问题。

新入职教师

新入职教师培训

1.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参加并通过岗前培训;

2.其他要求按《广西大学青年教师业务提高实施办法》执行;

考核

新入职教师参加课程主讲资格认定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即获得课程主讲资格,方可上岗授课。

专任教师

职责

1.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师德规范;

2.遵循教育教学基本规律,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完成教学任务;

3.经常与学生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活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教学纪律

1.执教期间,应坚守岗位,自觉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

2.加强课堂纪律的管理,保证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

3.教师在承担教学任务时,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师违反教学纪律的,按《广西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办法》有关条款处理。

教研活动

积极主动参加基层教学组织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和教学单位安排的教学任务。

第五部分 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由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课程考试等五个部分组成,各个部分有相应的质量标准指标体系。

一、理论教学质量标准

理论教学质量标准由教学准备、课堂教学、课堂作业、辅导答疑等四个一级指标组成,明确各指标质量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质量标准

教学准备

教学文件

1.授课教师需明确备课目的,熟悉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了解该课程在整个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该课程与其他相关课程的关系;

2.充分备课,全面深入了解课程基本要求、重点和难点;

3.每学期独立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实习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设计)等)均应具备完整的教学日历;

4.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校历、课程表及任课班级教学进度撰写教学日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教学任务。

课程教案

授课须有完整教案或讲义讲稿(教案要求参照第四部分教师教学与教师管理标准中的“教案编写”执行);

课前准备

1.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制作高水平多媒体课件;

2.任课教师应提前到达教室,调试设备,上课时关闭或静音通讯工具;

3.教师上课时,依据情况携带学生名册、教学日历、教材、教案、教学大纲等必要教学材料。

课堂教学

教学态度

1.任课教师做到坚定政治方向,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着装整洁得体、仪表端庄、精神饱满、举止文明;

3.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

4.按时上课,不提前下课或拖堂,课中不随意离开课堂,不私自调课、停课。

教学组织

1.做好课堂教学组织,教育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

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记录学生出勤情况;

3.及时制止学生课堂违纪行为并进行正确引导和纠正。

教学内容

1.按教学大纲要求和授课计划授课;

2.熟悉教学内容,内容充实、准确、科学,重点突出,难点分析透彻。

教学方法

1.开始课程学习时,教师向学生公布教学计划,明确本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学习任务、考核方法、成绩构成比例并严格执行,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

2.教师把课程思政元素、学术前沿、行业发展和地方特色融入课堂教学;

3.重视因材施教,注重启发学生思维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4.开展学情调研与分析,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改进。

教学技能

1.课件板书使用规范汉字,板书清晰,设计合理,利于学生理解;

2.授课语言规范、准确,语速适中,语音清晰,让学生能听清授课内容;

3.授课中注重与学生互动,能调动学生情绪,启发学生思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4.合理利用多媒体工具辅助教学,不单纯以播放音视频资料代替正常课堂教学。

课程作业

作业布置

1.作业布置适量,根据教学进度进行,且布置频次根据教学进度适时安排,不过度集中;学生能及时交纳作业,作业工整认真、准确率高;

2.紧扣教学内容的重点与难点,难度适中,能促使学生获得知识、训练能力。

作业批改

1.及时认真批改学生上交的作业;

2.教师对作业应全批全改,记载学生作业完成情况,作为平时成绩依据;配有研究生助教的课程,可由助教批改作业,但任课教师必须全程指导且每次作业必须批改不少于总作业量的三分之一;

3.作业成绩作为过程考核的一部分占一定比例记录总成绩。

辅导答疑

辅导安排

根据课程要求,在完成一定学时教学任务后,定时安排辅导答疑活动,公布答疑地点、时间及方式。

辅导要求

采取多种渠道进行交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答疑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问题。

二、实验教学质量标准

实验教学质量标准由实验教学文件与计划、实验教学准备、实验授课、实验报告、实验考核以及教学归档等六个一级指标组成,涵盖实验教学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质量标准

实验教学文件与计划

教学文件

1.有完备的实验教学大纲,并符合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实际情况,科学可行;

2.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实验课表和实验安排表,实验课安排合理、科学、规范,按培养方案要求100%开出实验;

3.选用统编教材或自编的实验指导书。

教学计划

演示性、验证性、设计性和综合性实验项目相结合,开设一定比例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实验教学准备

备课

1.有完整实验教案或实验讲义讲稿。教案明确实验步骤,课时安排合理,讲解要点、重点突出,实验要求、顺序与实验计划明确,能反映教学组织过程,注意事项清楚;

2.教师结合最新科研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实验教学内容。

实验准备

1.新开实验及首次上岗教师有试做、试讲记录,有标准的实验报告,内容完整,数据处理及分析正确,试做实验在实验技术人员协助下由授课教师独立进行,试做中按学生的实验仪器测定、处理实验数据并写出正确的实验报告;

2.编好实验小组,布置预习任务,确定每门实验课程选课人数的上课批次、时间、每批人数等;

3.每次实验前,教师应进行预做,特别是开设难度较大或有危险的实验项目必须预做;

4.实验课前,指导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检查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是否完备和齐全,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好,确保实验安全和实验顺利进行。

实验授课

基本要求

参照理论教学质量标准中的“课堂教学”相关内容执行。

实验指导

1.执教严谨,为人师表,实验着装规范;

2.按教学大纲要求和授课计划授课;

3.加强实验安全教育,每门实验课程第一次实验时,实验指导教师应向学生宣布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

4.实验分组方式及分组人数合理,每个学生在授课时间内都能进行动手操作;

5.检查学生实验预习情况,并有相应记录;

6.让学生清楚了解实验目的、原理、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7.实验内容完整、充实,讲课与实验操作时间分配合理;

8.认真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正确解释实验现象;

9.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学生独立操作能力训练;

10.演示与学生动手操作相结合;

11.能及时排除仪器设备故障;

12.实验课教师在实验过程中经常巡视,检查学生是否遵守实验守则,及时纠正违规操作;

13.实验结束后,填写“实验教学课堂记录”并存档,指导教师布置学生撰写实验报告。

实验报告

报告内容

1.每次实验教学后,均须布置学生处理实验数据、撰写实验报告;

2.实验报告要求统一格式,除实验操作过程、数据记录、结果分析等内容外,还应包含一定量的实验反思和讨论,报告填写规范、内容完整、数据真实;

报告批改

1.指导教师须及时、认真批改每一份实验报告,有批改日期及签名;

2.每次实验成绩均能认真记载,且清晰规范。

实验考核

考核要求

1.按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考核方式组织考核;

2.一般采取理论知识与操作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独立设置实验课,须进行实验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非单独设置实验课程,实验考核通过后,方能参加本门课程的考核。

成绩评定

坚持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原则,考核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

教学归档

归档要求

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单独记载成绩存档;非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实验成绩按一定的比例计入该课程的成绩存档。

三、实习教学质量标准

实习教学质量标准由实习准备、实习过程、安全教育、实习评价、教学归档等五个一级指标组成,涵盖实习教学全过程的质量要求。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质量标准

实习准备

管理制度与教学材料

1.学院制定有实习管理、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的实施细则;

2.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编制实习大纲;

3.实习大纲内容完整、全面,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要求;

4.规划实习日历,明确实习目的、要求、内容,实习环节时间安排完全符合教学计划规定;

5.实习日历有学院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和签名。

实习基地

1.有相对稳定,条件、设施能满足实习实践教学需要的实习基地;

2.有相应的实习安全预案;

3.与实习基地有签订合作协议,环境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

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和指导能力,有足够的精力投入实习过程中,并能够积极参与实习教学的研究与改革,保障实习效果;

2.指导教师与实习基地联系密切,实习前提前到实习单位了解情况,掌握实习单位生产、管理的具体状况和对专业实习的要求,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3.按15-30名实习学生配备1名校内指导教师,分散实习同时按不低于1:3(学生数)的比例配备实习单位校外指导教师。

实习过程

实习指导

1.实习进度安排合理,实习内容符合实习大纲要求,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能有效支撑实习目标的达成;

2.将职业素养教育、责任意识、团队协作等融入实习实践过程,让学生树立科学的职业观;

3.指导教师根据实习大纲、实习日历等要求,对学生实习内容做出专业指导,解决和处理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学生的实习全过程进行跟踪,并做好记录;

4.在学生指导过程中,有企业指导教师参与;

5.实习指导教师主动与实习单位及实习单位指派的指导教师联系,在实习单位的配合下公正、科学、准确地对学生实习工作做出成绩评定,能反应学生实习质量;

6.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及时填写实习总结报告表;

7.实习学生零投诉。

学生实习

1.学生实习态度端正,认真学习,注重提高自身实践动手能力;

2.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和带队教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实习计划,有指导教师的认可;

3.实习学生严格按照实习方案开展实行工作;

4.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学校实习纪律,不擅离实习岗位;

5.实习结束时,实习学生认真进行自我小结,填写实习考核表,由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学院。

安全教育


1.学院结合专业特点,确定实习单位,有针对性做好实习动员及岗前安全教育工作;

2.有明确的纪律要求,执行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学生无违纪和事故发生。

实习评价

实习总结

1.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对学生进行考核,依据学生的实习日志、作业、实习报告(设计)、考试(查)成绩、实习考核表、答辩成绩(主要适用分散实习学生)以及纪律表现等情况综合评定实习成绩;

2.指导教师的实习总结详细,有建设性建议;

3.实习报告内容充实、撰写规范。

实习效果

1.学生反映收获大,能力和素质有较大提高;

2.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情况满意,实习评语好。

实习创新性

专业实习特色鲜明,有创新性(如将学生实习与创新创业、学科竞赛、企业横向科研等协同育人方式相结合),实习经验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

教学归档

归档要求

1.实习成绩单有指导教师或成绩录入人签名;

2.学生实习总结报告表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签名;

3.实习教学日历由指导教师填写,学院领导审核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4.参加分散实习的本科生须存档自主实习申请表和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自主实习申请表有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签名,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及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5.学生实习考核表由学生填写,实习单位填写实习情况评价后加盖单位公章;

6.实习教学日历、实习总结报告、实习考核表等由学院按专业/年级/班级归档保存。

四、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标准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由组织管理、遴选指导教师、指导过程、成绩评定、总结与存档等五个一级指标组成,涵盖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全过程质量要求。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质量标准

组织管理

组织管理

1.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按要求完成各阶段的检查与总结,写出具有实际指导工作价值的总结材料;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合《导师制课程》实施;

3.有具体的过程管理措施并落实到位,管理严格。

教学条件

1.有与导师制相结合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计划;

2.有合理、科学的评分标准。

遴选指导教师

遴选条件

1.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也可聘请外单位具有相应职称的人员担任,但须配套校内指导教师作为共同指导人;鼓励校企、校所(科研院所)双导师制,校企、校所协同指导覆盖50%课题;

2.指导教师应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备实际的设计、实验及学术研究工作经验。

指导过程

选题

1.选题符合学生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反映学术热点和学科前沿,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问题,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训练;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选题一经确认,未经教学单位审批,不得随意更改;

3.选题有充分的数据、资料和文献依据,注重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

4.课题进行双向选择,安排合理。

指导

1.有详细的阶段性进度表,计划性强,并认真落实;

2.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有跟踪指导、检查的记录;

3.学生在指导教师的全程指导下,开展资料收集工作,并正确运用研究方法或手段进行课程设计和论文撰写工作;

4.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同一年级学生人数上限为:中级职称教师不超过4人,高级职称教师不超过8人;鼓励有科研课题的高级职称教师多指导学生。

规范审查

1.毕业设计(论文)格式按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撰写;

2.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10000字。

评阅

1.指导教师:

(1)评阅学生设计(论文)时,评语认真得当,全面评价学生的研究成果质量,肯定其成绩和优点,同时必须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审核学生论文(设计)总文字复制比是否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对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3)指导教师评语不少于200字,并应明确表态是否同意论文答辩。

2.评阅教师:

(1)评阅学生设计(论文)时,评语要认真得当,全面评价学生的研究成果质量,肯定其成绩和优点,同时必须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评语不少于200字,并应明确表态是否同意论文答辩。

答辩

1.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下设专业答辩小组),最终审核学生答辩资格;

2.根据专业学生人数及课题性质,组成若干个答辩小组(每组教师3-5名)开展答辩工作,并安排答辩秘书记录答辩过程;

3.进入答辩环节的毕业设计(论文)已获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同意且已通过规范审查及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4.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包括学生自述、教师提问、学生回答、讨论评审和评分等环节;

5.指导教师遵循回避制度,不担任本人指导学生所在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组成员;

6.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包括汇报和回答)以不少于20分钟为宜,小组答辩和复审答辩均有完整、准确的答辩记录。

成绩评定


1.成绩记载采用百分制,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审查、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评阅人评阅意见、答辩情况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各部分在最终成绩中所占的比例为:“规范审查”成绩占10%,“答辩”成绩占20%,“设计(论文)总体质量”成绩占70%;

2.“规范审查”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答辩”成绩和“设计(论文)总体质量”成绩由答辩小组集体评定;每个专业成绩评定须符合正态分布,90分及以上的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20%,80分及以上的人数不超过80%;

3.复审答辩由复审答辩小组评定最终答辩成绩和学生设计(论文)总体质量成绩。

总结与存档

质量总结

学院应认真做好总结,在毕业设计(论文)结束一个月内,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在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中进行的计划、检查、协调等工作记录、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以及其他所需的材料提交教务处存档。

档案归档

答辩结束后,学生应立即将毕业设计(论文)上交学院,由学院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统一归档保存。纸质版与电子版并行存档。

五、课程考试质量标准

课程考试质量标准包括试卷命题、考卷印制与保管、考试组织、阅卷、成绩评定、试卷分析及教学小结、试卷存档等七个一级指标构成,涵盖课程考试全过程质量要求。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质量标准

试卷命题

命题原则

1.试卷命题推行教考分离,考试命题工作包括制定命题计划、命题及组制试卷、制定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命题工作一般由开课基层教学组织(系、部、教研室)负责实施;

2.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课程教学要求和目标,覆盖课程的主要知识点,考查学生对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运算、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综合应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注重对学生创新思维和能力的启发和引导;

3.命题中没有违背国家政治和法律要求、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命题程序

1.研究教学大纲和课程教材,紧扣教学大纲和课程教材选取考核内容;

2.编制命题计划表,列出命题的考点与水平要求层次,规划题型分布、分值分布等;

3.编制试卷内容,审查修改筛选试题,并试答全部试题,根据试答情况调整试题内容,编辑试题成卷;

4.制定评分细则及标准。

命题要求

1.试卷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原则上为120分钟;

2.每门课程有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在题量、题型及难易程度等方面基本一致,命题内容不重复;

3.建设有试题(卷)库的课程,原则上应从试题库中抽取试题,试题(卷)库、组(抽)卷工作均由基层教学组织(系、部、教研室)负责管理;

4.试卷采用学校规定的试卷样式,试题文字表述规范、准确、简明;

5.题型多样化,一般不少于四种,题量恰当,试题内容、题量与考试时间吻合,结构合理、难度适中,具有良好的区分度和信度;

6.试题之间答案不能重复,试题及其答案之间不能有提示性内容,避免相互提供正确答案的线索;

7.各大题及小题分数分配、评分要点和评分标准准确、全面、规范;

8.试题题目与近三年同一课程试题的总重复率在15%以内。

考卷印制与保管

试卷印刷

1.考试命题工作一般在考试前两周完成,并在该课程考试前10天将正确无误的试卷打印稿付印;

2.专业课开考前2个工作日由出卷教师在考试中心取卷,公共课按《考试安排表》安排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试卷保管

1.试卷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保密原则;

2.接触试卷出题、印刷、转接、封存等环节的教师及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登记、签字、审批等交接手续。

考试组织

考试安排

1.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公共课程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其他课程由开课学院安排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各有关学院负责安排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每个考场应安排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主考教师原则上由任课教师担任、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

监考

1.各学院在考试前组织对监考人员的培训,学习监考人员守则、巡考人员守则、考场规则及《广西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2.监考人员要按要求领取和接收考试试卷,并按试卷保密保管的要求做好试卷的管理、使用、交接手续;

3.监考人员佩戴监考证件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认真清理考场,按要求布置考场,检查考试设备设施,擦净并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与主要注意事项,在教室前方合适区域指定考试物品放置区,按照隔位就座、科学合理的原则检查、安排考生座位;

4.组织考生出示考试证件入场,引导考生对号入座,并督促学生关闭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

5.待考生入座后,考前5分钟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说明考试时间和考试中的注意事项等;

6.先发草稿纸、答题纸,再发考试试卷。试卷发放后,提醒考生核对考试科目,在草稿纸、试卷、答卷上工整、清晰填写姓名、考号(学号),以及学院专业班级座号等,并进行试卷印刷质量和完整性检查,但不得提前作答;

7.考试开始30分钟后,拒绝迟到的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考试开始30分钟以后才能允许考生交卷出考场(有特殊要求的考试除外);

8.考试正式开始后,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等提出的询问予当众答复;

9.监考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要求,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的苗头,立即果断地予以制止,并给予口头警告。如已经发现违纪和作弊的事实,严格按《广西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程序执行;

10.监考人员要按规定做好迟到考生和提前离场考生的记录与管理,要认真清点考试人数,再次检查学生考试证件,核对应考学生的身份信息;

11.考生在交卷前原则上不允许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有一名监考教师或巡视员跟随;

12.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考试即将结束。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笔,对考试结束时仍在答卷的考生,监考教师要立即令其停止答卷。如考生不听劝阻继续答卷,监考教师可没收其试卷并按考试违纪处理;

13.试卷收完后立即清点试卷,实收试卷份数与实际考试人数必须相符,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并签字;

14.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在考场内没有吸烟、聚集聊天、阅读书报的行为;没有背向学生坐在座位上,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没有随意离开考场。

巡考

1.学校职能部门在期末考试周选派人员参加期末考试检查巡视工作;

2.各教学单位领导在期末考试周组织巡查并带头巡视考场;

3.巡考人员佩戴考试巡视人员标志,并提前15分钟到达巡视地点,不迟到或提前结束巡查;

4.巡视内容包括:监考人员到场和监考过程规范操作情况;考场考试环境准备情况;考场座位安排情况;试卷保管、发放和回收情况;学生考试过程违规违纪处理情况等;

5.巡视中发现学生违规违纪作弊或收到监考人员相关报告时,立即报告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和相关学院,并协助相关工作;

6.巡视发现监考人员监考或学生考试中有违纪违规问题,以及考试管理和环境中的相关异常或隐患情况,及时按照要求予以指导、纠正,或进行处理,并将相关情况如实填报巡视记录;

7.考试结束后,巡视人员认真填写《广西大学考试巡视记录表》,并于当日送交教务处。

阅卷


1.教师在批阅试卷时秉持严肃认真的精神,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批阅,做到客观、公正,没有误判、错判和随意扣分、送分现象;

2.统考课程实行统一地点、统一时间、统一密封考生信息、集体评阅、流水作业、全面复核的试卷评阅制度;

3.非统考课程由任课教师负责评阅试卷;

4.阅卷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卷评阅工作,并在试卷上签字;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在课程考核结束之后的7日内完成成绩数据的录入、校对与提交;

5.纸质试卷所有批改一律使用红色笔;无纸化智能阅卷、网络化考试的课程试卷使用系统提供的阅卷功能,答题卡一律使用系统的答题卡制作工具设计;

6.批阅标记和分数书写工整,易于辨认。学生答题完全正确的打“√”,完全错误的打“×”,部分答错或答题不完整的打“

说明: 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Roaming\Tencent\Users\24619826\QQ\WinTemp\RichOle\9ZOM0R00E`N4UHZKX]K1OBG.png”,并用下划线“ ”标出错误部分,或用省略号“…”标出不完整的部分;

7.所有大题一律在标题处标出得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除选择、判断、填空题外,大题内有若干小题时,一律在每小题左侧标明该小题应得分;

8.按课程目标出题、组卷的试卷,评卷时所有大题一律在标题处标出目标达成情况得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除选择、判断、填空题外,大题内有若干小题情况,一律在每小题左侧标明该小题目标达成情况应得分;

9.在试卷首页得分汇总栏中,阅卷教师应将每道大题的得分填入,并计算出总分写入得分汇总栏的总分格中;

10.按课程目标出题、组卷的试卷,阅卷教师除填入每道大题得分外,还应将每个课程目标实得分填入试卷首页“依命题计划表按目标统分”汇总栏中;

11.每道大题题头分和试卷首页得分汇总栏相应大题得分一致,每道大题得分栏下有批改人签名,总分栏下有统分人签名;

12.卷面成绩没有擅自改动,如确属阅卷有误的,须改判教师签名;

13.试卷整洁,试卷上没有与试卷批改无关的字迹;

14.试卷批改结束后,基层教学组织对本组织内所有课程试卷的批改质量进行复查。

成绩评定


按《广西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试卷分析及教学小结

试卷分析

1.考试总评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

2.对试卷质量及评卷情况进行自评自查;

3.学生答题分析。能依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答题情况,从教、学、考三个方面进行科学分析;存在问题表述明确,成因剖析准确,考试评价依据正确,教学效果诊断符合实际。

教学小结

1.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除特殊课程以外,原则上所有理论课程均应开展课程评价,课程评价以学生学习效果及人才培养质量为依据,课程的完善和提高应以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为基础,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包括考试卷面答题情况分析、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改进措施等内容;

2.教学改进措施。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或教学条件的整改性以及举措针对性强,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方法和措施,利于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试卷存档

试卷提交

1.试卷由开课学院统一登记,并按《广西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归档保存,保存时限6年,保存期满后,由专人按规定统一销毁;

2.任课教师要按学校有关规定,按时将试卷等评分材料移交开课学院统一保管保存,并填写《广西大学试卷保存移交清单》。

第六部分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质量标准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质量标准由归档原则和归档范围两个一级指标组成,涵盖教学档案搜集和管理各环节质量要求。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质量标准

归档原则

教学档案

1.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实物、声像等资料;

2.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教学基本信息、专业与课程建设、招生、学籍管理、教学质量监控、课堂教学与实践、学位工作、毕业生工作、教材、教育教学评估等方面;

3.归档的重点是学院在教学工作特别是教学实践各个环节活动中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

归档要求

1.教学档案要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2.教学档案工作列入学院规划,在经费、库房、设备和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保证;

3.学院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教学档案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学院的教学档案整理保管;

4.学院有关人员按材料类别分别积累教学档案材料,并定期进行整理;

5.归档的教学材料字迹工整、格式统一、签字手续完备;

6.学院教学文档应建立相应的电子文档。

归档时间

1.教学档案保存年限分永久保存、长期保存、短期保存。永久保存教学档案保存期为30年以上;长期保存教学档案保存期为10至29年;短期保存教学档案保存期为4至9年:

(1)凡是在教学过程、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方面,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教学档案,作永久保存;

(2)凡是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利用价值的教学档案,作长期保存或短期保存;

(3)凡是在现阶段内具有利用价值的教学档案,作短期保存;

2.作永久保存的教学档案由教学管理部门移交学校档案馆统一保管和开发利用;其他限期的教学档案由教学管理部门保管和开发利用;

3.各学院在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对学校的教学及管理工作在一定时期内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各学院保管和开发利用。

学院教学档案归档范围按存档年限分别永久保存、长期保存、短期保存三个指标进行分类。

一级指标

存档年限

档案内容

归档范围

永久保存档案

1.上级或职能部门关于教学管理方面的文件;

2.本单位教学工作规划、计划、规章制度;

3.专业、课程建设资料;

4.专业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

5.教学评估资料;

6.教学改革项目及教学成果资料;

7.教学奖励资料;

8.历届学生名册;

9.历届学生学习成绩表、各课程学生成绩表;

10.历届毕业学生名单、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11.休学、复学、退学、转学、转专业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

长期保存资料

1.学期授课计划、实验计划;

2.本单位教学工作重要会议记录和工作总结;

3.毕业设计(论文)实施大纲、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及成绩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

4.各专业实习基地名单、协议书等;

5.考试样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

6.试卷分析表;

7.学生考试违纪汇总及学校的处分文件;

8.实习考核报告、实习成绩评定表、实习成绩汇总表;

9.教师工作量报表及统计资料;

10.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纪要、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记录、教学督导反馈情况记录;

11.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等获奖资料(复印件);

12.教学设备统计资料。

短期保存资料

1.教师任课计划审批表、各学期课程教学进度表及课程表;

2.各学期实验安排表、实验成绩记载表;

3.专业实习计划及安排表;

4.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5.日常教学检查记录、调停课申请表、监考安排表、考场记录表、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教学质量分析报告;

6.各类人员听课本;

7.教师、学生座谈会记录;

8.各年级学生考试试卷(包括缓考和重修考卷);

9.教材征订单;

10.学生缓考申请表;

11.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第七部分 相关要求

本科教育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是学校对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统一要求,是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应达到的基本标准,也是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检查与监控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

各学院应在学校制定的质量标准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质量标准细则,并根据标准做好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本质量标准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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