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期中教学检查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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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字〔200456

 

期中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工作的管理与监控的重要措施,对保证日常教学工作正常运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期中教学检查的目的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重要一环。通过对当学期教学活动、教学组织和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等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教师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

二、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1.教师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

1)教学态度:包括教学投入程度、教学改革的主动性、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及遵守有关教学管理规定等内容;

2)教学过程:包括有关讲稿、教学进度表、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的齐备情况以及备课、讲课、作业、答疑、实验、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各教学环节的开展情况;

3)教学内容:包括讲课的思想性、系统性、科学性,能否按照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以及更新教学内容等情况;

4)教学方法:包括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因材施教,积极采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情况;

5)教学效果:包括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对课程的兴趣和满意程度等内容。

2.网上测评

学生应根据《广西大学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标准》的要求,认真逐项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进行测评。对于不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测评的学生,将不能在当学期末对下一学期的课程进行选课,也不能在网上查看当学期的考试成绩。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网上测评一般不集中进行。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做好当学期的网上评教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对新生的宣传工作。

3.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学院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开展以及听课制度、青年教师培养、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控制等开展情况;

2)学院教学研究活动的开展情况;

3)学院教学档案建立及保管情况。

4.学风状况

了解学生学习状况,重点检查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风气和学习效果及学生班风建设情况,听取和收集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以及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管理

1.检查队伍的组成

期中教学检查队伍由学校教学督导员、教务处及教育评估办公室有关人员、学院教学副院长及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等人员组成。

2.检查方式

采取随机听课、调阅材料、实地考察、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四、期中教学检查的工作程序

1.检查工作动员:学校召开各学院(部)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督导员、教务处及教育评估办公室有关人员会议,根据当学期教学工作任务,有针对、有重点地布置当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明确当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任务和要求。

2.学院自查:各学院(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的布置与动员,组织听课,组织学生做好网上测评工作,并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并把自查的情况向学校检查组汇报。

3.检查组检查:检查组深入学院听取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汇报,了解学院自查工作的开展情况,查阅学院的有关材料及抽查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的听课记录,随机听课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分别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师、学生对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4.意见反馈及总结:各检查组将查阅材料、听课、师生座谈会的情况及检查组的意见向有关部门反馈,督促学院整改及落实检查组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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