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任课教师、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三学期缓考第二批次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次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缓考第二批次考生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教师等安排详见附件1。
二、考前工作
开课学院须落实好出题、印卷、监考、阅卷、成绩提交和打印、报送、存档等各环节工作的负责人员,以保证缓考工作的顺利完成,确保考试及管理过程严守规范。后勤基建处须做好教室的开放管理、保洁卫生等工作,确保考试供电、灯光、风扇(空调)等正常。
三、成绩提交
缓考课程需在考试完成后三天内在教务系统中提交成绩。
四、落实及宣传
各学院须提前做好缓考的各项工作,落实送卷及监考工作,由于本次考试不在教务管理系统排考,学生无法在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考试安排,因此,请学生所在学院务必将缓考的时间、地点等安排及时通知到每一位缓考学生,提醒学生按时参加考试。缓考学生应自觉按照本通知附件1的考试安排表所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缓考,无故不按时参加缓考的学生按旷考处理。
五、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考试管理岗联系,联系电话:3272563。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