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西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西大教〔2022〕112号),2024届毕业生应在本学期按要求完成《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学分申请,否则影响其正常毕业。为了确保学生顺利毕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教学秘书应在本学期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并在计划任务安排中确定任课老师。
二、《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学分申请、审核和认定应在学校指定管理平台(平台网址:http://racelink.gxu.edu.cn/)上完成,学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教师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通过学院发放。
三、学生申请材料填报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2月24日,上传的证明材料均需为原件的扫描件。学生填报完毕后,任课教师应及时登录相关管理平台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及录入成绩,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以学校通知的时间为准。
四、申请职业技能学分的,技能资格证书应为最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种类,多项职业技能证书学分可累计。社会实践学分中,除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外,其它社会实践学分可累加满2学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最多可申请学分不超过1学分(含1学分)。
五、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材料中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证书,自2022年1月1日之后才申请获得的,其证书上专利权人或第一著作权人须为“广西大学”,方可作为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有效申请材料使用。
六、学生在科研和学科竞赛方面如取得了较高质量的成果超过3项目(含3项),申请的学分超过2学分,需要替换课程的,在10月27日之前,该类学生直接提交学分申请表(详见附件1)和证明材料各一式二份到教务处214办公室。逾期不再处理。
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0771-3272562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