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西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西大教〔2017〕80号),2023届毕业生应在本学期按要求完成《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学分申请,否则影响其正常毕业。为了确保学生顺利毕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教学秘书应在本学期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并在计划任务安排中确定任课老师。
二、《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学分申请、审核和认定应在学校指定管理平台(平台网址:http://racelink.gxu.edu.cn/)上完成,学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教师操作手册待组织培训后通过学院发放,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生申请材料填报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12月23日,上传的证明材料均需为原件的扫描件。学生填报完毕后,任课教师应及时登录相关管理平台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及录入成绩,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以学校通知的时间为准。
四、申请职业技能学分的,技能资格证书应为最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种类。一项职业技能证书最多不超过2学分(含2学分),多项职业技能学分可累计,成绩75-85分。社会实践学分中,除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外,其它社会实践学分可累加满4学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最多可申请学分不超过2学分(含2学分)。
五、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材料中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证书,自2022年1月1日之后才申请获得的,其证书上专利权人或第一著作权人须为“广西大学”,方可作为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有效申请材料使用。
六、2019级参加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可申请获得的学分数参照西大教〔2017〕80号文件执行,参与中国“互联网+”大赛的学分申请要求见附件2,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成绩详见附件3。
七、学生在科研和学科竞赛方面如取得了较高质量的成果超过3项目(含3项),申请的学分超过4学分,需要替换课程的,在10月29日之前,该类学生直接提交学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各一式二份)到教务处214办公室。逾期不再处理。申请表及管理文件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学生用表”里下载。
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0771-3272562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