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三学期第二批次缓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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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各任课教师、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三学期第二批次缓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对象范围

    因疫情、身体等原因未能返回学校参加2021-2022学年第二、三学期第一批次缓考,已提交第二批次缓考申请并通过开课学院审核的学生(详见附件1)。

    二、 体要求

    (一)缓考原则上要求在本学期内完成。

    (二)若缓考课程在本学期已开设相同课程(含重修班课程)(详见附件2),缓考应尽可能与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合并进行;若缓考课程未在本学期开设有相同课程且学生已返校,则应在本学期组织缓考;如学生因疫情原因未能返校且本学期结束前未能组织考试,则学生应退课。

    (三)已返校学生如不退课原则上应参加缓考,否则按旷考处理。

    三、 考试安排

    (一)毕业班学生

    已返校毕业班学生应采用线下考试方式,因疫情原因未返校的毕业班学生可采用网络化考试方式,网络化考试须按照《2021-2022学年第二、三学期第二批次缓考网络化考试规则》(附件3)执行。

    (二)非毕业班学生

    非毕业班学生须采用线下考试方式,因疫情原因未返校的学生可选择退课。

    (三)若缓考安排与本学期上课、正考有冲突的,学生应优先缓考,正考课程可申请缓考。

    四、 变更申请、排考及备案

    (一)变更申请

    申请退课、网络化考试、与本学期期末考试合并考试的学生须在10月28日前填写《2021-2022学年第二、三学期第二批次缓考变更申请表》(附件4)后提交至开课学院。

    (二)排考及备案

    因无法在教务管理系统安排第二批次的缓考,本次缓考由开课学院安排时间、地点及监考教师。开课学院须填写《2021-2022学年第二、三学期第二批次缓考安排汇总表》(附件5),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务处考试管理岗(办公北楼211室),电子版发送至ksk@gxu.edu.cn,截止日期11月3日。

    五、 疫情防控要求

    因外出实习、延期毕业等原因导致需从外地返校的学生,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学生的排查及健康管理工作,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请相关学生根据防疫要求提前安排返校计划,以免耽误考试。

    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和学生全程佩戴口罩,学生须间隔两个座位就坐。

    六、 其他

    各学院提前做好缓考的各项工作,排考工作完成后,须将缓考的时间、地点等安排及时通知学生并按照教考分离原则的要求,落实好出题、印卷、监考、送卷、阅卷、成绩提交和打印、报送、存档等各环节工作的负责人员,以保证缓考工作的顺利完成,确保考试及管理过程严守规范。缓考课程需在考试完成后三天内在教务系统中提交成绩。

    未尽事宜,考试安排请联系考试管理岗,电话:3272563

    成绩录入、提交请联系学籍管理岗,电话3272095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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