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三学期选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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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各位同学:

    2022~2023学年第三学期学生网上选课将于2023年6月9日9:00开始,本次选课分年级分轮次,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课要求

    1.三学期主要开设部分专业课程(详见附件1);部分课程开设单开重修班(详见附件2);全校性通识选修课(简称“校选课”,详见附件3)。

    2.三学期开设的理论课程考核将分两批进行,第一批考试时间拟安排在三学期的期末进行,第二批考试时间拟安排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进行,具体安排由考试管理岗另行通知。为便于考试安排,三学期所开设单开重修班课程在“教学班名称”上加备注区分,教学班名称备注有“第一批考试”字样,则说明该教学班将会按照第一批考试时间进行考试;备注有“第二批考试”字样的教学班将按照第二批考试时间进行考试 。请同学们务必根据自己的考试需要正确选择单开重修班课程的教学班。

    3.学生选课前应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通过查询教学执行计划了解本专业在三学期所开设的专业课程,同时查询推荐课表了解所在班级专业课程所安排的上课时间及地点情况。对于专业方向课程须与专业负责人明确后再进行选择,以免错选、漏选;实践类课程在推荐课表中没有安排具体时间,显示在课表页面的底部,请同学们务必核查此类课程是否已按要求选课。

    (1)教学执行计划查询方法:信息查询→教学执行计划查看→勾选年级、专业信息最左边的“□”→课程信息→输入“建议修读学年、建议修读学期” →单击“查询”;

    (2)推荐课表查询方法:信息查询→推荐课表打印→输入“学年、学期”→单击“查询”。

    4.选课完成后,请核对本人的选课结果,尤其要关注实习、实践类等不安排具体时间地点的课程。请务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选课名单,查询已选课程情况,同时导出教务管理系统中个人课表,作为本人的选课凭证(非常重要),同时要养成经常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课表变化的习惯。学校目前没有官方独立的手机APP课表软件,不要把个人课表导入“超级课程表”等非官方APP(超级课表中的选课情况与教务系统中的选课记录有误差),更不能将教务系统中的用户名、密码输入到第三方APP软件,否则可能会被第三方APP软件对教务系统中个人的数据进行非法操作,造成个人的选课或其他信息被修改,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5.学生选课完成要及时加入课程教学班QQ群。 教学班QQ群号查询路径:信息查询→网上上课地址→输入学年:2022-2023,学期:3→点击查询(教学班QQ群号显示在最后一列)

    二、选课顺序

    (1)首先,通过“选课→学生选课”路径进行专业课程的正修选课;

    (2)其次,通过“选课→自主选课”路径进行校选课的选课;

    (3)最后,通过“报名申请→重修报名→单开班或跟班”路径进行重修选课。

    三、选课和退课时间

    (一)选课时间

    1.6月9日~6月11日,每日9:00~22:00,面向延毕生、2019级(五年制专业)和2020级学生开放“学生选课”、“自主选课”和“重修报名”三种选课路径,相关学生应根据对应选课路径完成专业课、校选课的正修选课和重修选课。开放轮次:第一轮。

    2. 6月12日~6月13日,每日9:00~22:00,面向2021级和2022级学生开放“学生选课”、“自主选课”和“重修报名”三种选课路径,相关学生应根据对应选课路径完成专业课、校选课的正修选课和重修选课。开放轮次:第一轮。

    3. 6月14日~7月7日,每日9:00~22:00,面向所有年级学生继续开放 “学生选课”、“自主选课”和“重修报名”三种选课路径,“自主选课”路径增加跨年级跨专业选课权限。开放轮次:第二轮。

    校选课第二轮选课截止时间为7月2日。

    (二)退课时间

    在“学生选课”、“自主选课”和“重修报名”三种选课路径选课开放时间内均可自行退课。

    校选课退课截止时间为7月2日。

    四、重修选课说明

    1.三学期重修选课每位学生不超过4门/人。

    2.“重修报名”界面不显示需要重修课程处理办法:

    如果在重修报名的“跟班”或“单开班”重修操作下无课程显示,请先与学院确认课程是否在当前学期开课;如确认开课,可把个人该课程最后一次挂科修读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及个人学号汇总到负责选课的班委,由班委通过“广西大学选课班委群”反馈(群1:965109723,群2:678422672)。学生在重修选课操作时,必须核对所选择课程的课程性质、学分,如与教学计划课程有异的必须与学院专业负责人和任课教师确认是否符合本专业培养计划内课程或符合替换课程要求,方可重修选课。

    五.校选课更详细的选课、平台学习及考试要求请查阅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三学期全校性通识选修课修读的补充通知》。

    、其他事项

    1.学院要高度重视选课工作,指定专业负责人集中性指导学生合理地选课,科学地制定学习计划、规划专业发展方向,帮助学生了解、熟悉相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学分制修业课程学分要求。

    2.未选课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学生每学期修读课程的学分总数应符合教学计划要求。

    3. 2024届预计毕业的学生仔细核对个人已修学分和本专业的毕业总学分、各模块学分要求,并及时选修相应的课程,避免出现因缺修学分导致不能按时毕业的情况。

    、未尽事宜,全校性通识选修课(简称“校选课”)可咨询考试管理岗(电话3272563),其他课程可咨询教务管理岗(电话:3233004)。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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