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报名参加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合作培养交换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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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属各单位:

    为深化和拓展学校与境内高校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提供在校大学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进一步开拓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开展与境内高水平大学之间互派在校本科生(以下简称交换生)交流学习合作培养本科生项目。根据校际间签订的协议要求,学校将启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交换生报名选派工作。

    一、交换学校

    郑州大学、云南大学(只招收外语、新闻两个专业)、南昌大学、贵州大学(招收专业见附件3)。

    二、交流专业与人数

    面向所有专业交流(创培班不参与该项目),学生可优先根据对方的优势特色专业选择学校,每所高校约交换10名学生(具体人数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对方学校接收要求适当调整)。

    三、交流学习时间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即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具体时间按对方学校校历的安排)。

    四、报名对象

    2022、2023级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符合如下条件者可报名申请:

    1.所修读专业与交换学校专业相同或相近,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2.学习成绩优良,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3.表现良好,大学期间没有受到过纪律处分;

    4.能承担到派出学校学习的相关费用。

    五、报名程序与时间要求

    1.学生提前通过网络等途径,了解对方学校及其专业的基本情况、专业教学计划设置与课程安排。

    2.学生需填写《广西大学境内本科交换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将相应材料于2024年6月26日前交至所属学院教学办,由学院根据专业名额择优推荐。

    3.各学院审核、汇总整理后于2024年6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北楼219室),电子版发送至:237047202@qq.com。

    4.报送材料清单:

    (1)纸质版:附件1、家长知情同意书、全程成绩单、附件2各一份;

    (2)电子版:附件1、附件2、学生一寸照。

    5.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所推荐的名单,结合与对方学校协商的当次交流具体要求,确定派出学生名单。

    六、相关费用

    本项目交换生学费仍在本校缴纳;住宿费按对方学校规定标准向对方缴纳;奖助贷学金由本校发放;书本费、往返对方学校的交通费、生活费等费用由学生自理。

    七、学籍管理

    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仍在本校;学生党员、团员办理临时组织关系,并将临时组织关系编入学习班级所在党支部、团支部,参加该支部党、团组织生活。党费、团费按我校有关规定交回原支部。学生完成交换学习后按时回我校报到注册继续学习。学生在交换期间应遵守对方学校的规章制度,交换期间发生的各种违纪行为,按照对方学校相关条例予以处分,处分的相关文件资料交换结束后转交我校予以确认。

    教务处咨询电话:3272095,联系人:梁老师。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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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大学教务处 邮箱: jwc@gxu.edu.cn

    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 邮编:53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