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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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属各单位、各任课教师、各位同学:

    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期末集中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71日—2024712日开展,即本学期第1920周为考试周,公共课程考试由教务处负责安排,专业课考试由各开课责任单位自行安排,第13周(含)结束的课程,原则上在第15周(含)之前考试,第14周(含)之后结束的课程应在考试周考试。

    18周为复习周。复习周期间原则上不得排考,如确需在复习周安排考试的,须提前向教务处考试管理岗申请。考试周每天的考试时间段为上午9:00-11:00(《大学英语》《高级英语》等公共英语类课程因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上午为8:00-10:0010:30-12:30);下午15:00-17:00,晚上19:40-21:40,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考试相关工作。

    二、总体要求

    考试必须严格按照《广西大学本科教学教师工作规范》《广西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广西大学监考守则》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考试试卷的命题、印制、保管、收发、评卷、归档和成绩的评定、提交、报送、存档保管等各环节,以及考试的监考、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不按学校有关要求(包括时间要求、考试纪律、规范程序等要求)办理的,按《广西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三、试卷命题

    1.同一课程同一大纲同一学期授课的所有教学班级必须统考,即采用相同的考核方式、考核标准和考核时间,如为笔试原则上同课同卷、教考分离、集体流水线阅卷。对统考课程,各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命题、印制工作。

    2.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列出命题计划表,按同一水平要求命题两套(AB卷),试卷内容应反映课程教学要求和目标,覆盖课程的主要知识点,考查学生对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运算、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综合应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应注重对学生创新思维和能力的启发和引导。不得在命题中出现违背国家政治和法律要求、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命题应题型多样、题量恰当、结构合理、难度适中,具有良好的区分度和信度。鼓励推行无纸化考试。在命题的同时,要制定科学、规范、合理的评分标准并有标准答案或答题要点。

    3.学院应进行试卷规范化审查,基层教学组织(系、部教研室)负责人主要负责审核考核方式及命题计划是否符合大纲要求,命题内容和分数分配的合理性、科学性、区分度及信度,命题内容的难易程度和题量的合理性;教学副院长主要负责政治内容审查、意识形态审查以及试卷规范化审查。

    4.任课教师不准针对期末考试印发复习提纲,不准圈定复习范围,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学生透露考试内容。

    四、试卷印制

    1.各学院加强考试各环节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控,确保涉及试卷各环节管理责任到人、严格规范,并符合安全保密工作要求。

    2.由于期末教材科试卷印刷室(设在后勤基建处西侧)印刷试卷工作量大,任课教师应提前10个工作日付印试卷,若不按期交付样卷至试卷印刷室印刷而造成考试耽误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保密要求

    命题者(含试卷和非试卷方式)及相关接触、涉及试卷人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教学纪律、保密纪律,遵守相关规定和工作规范。未经许可,严禁以任何网络途径传输试题和试卷,因此而导致泄题事故的,由第一上传者负全部责任。凡在命题、审题、印制、领取和保管试卷过程中造成泄密事故者,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六、试卷分析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

    原则上所有理论课程均应开展课程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应包括考试卷面答题情况分析、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改进措施等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4

    七、组织与宣传

    1.各学院必须向监考教师强调监考纪律要求,监考教师必须专心监考,严肃认真,严格按照《广西大学监考守则》的要求执行。监考教师不能随意更换,若有特殊原因需变更的,学院应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必须按学校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广西大学考场规则》《广西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教育学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如出现各种违纪违规和考试作弊行为必须严查严处,并纳入学生年度综合考评。

    八、试卷评阅及归档

    1.本学期所有考试、考查科目的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和系统成绩登录,如无学校认定的特殊原因(如教务管理系统运行原因等),必须在课程考核结束后7天内完成,并确保提交和打印存档的成绩准确无误,对于实践课或其他没有安排考试时间的课程,以提交评分材料的时间作为考核时间填入教务管理系统。

    2.各学院要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学习学校成绩管理的相关规定,督促任课教师或开课团队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公正评卷、确保无误、按时规范报送成绩、按要求归档管理。督促学院教学管理工作人员做好成绩单的规范检查工作、接收登记工作、整理存档工作,以及对迟交成绩的进行催交和统计上报工作。任课老师报送成绩单时应亲自送达学院的成绩管理工作人员,同时履行好签字交接手续。2024719日前各学院成绩管理人员应把本学期成绩提交完成情况向学院汇报。

    九、缓考

     (一)缓考申请时间

        1.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的,一般应在考核前办理缓考申请手续,获得批准后方能缓考。

        2.因病因伤等突发性紧急情况导致无法到场完成考核的,如确实无法考前办结,必须通过电话等形式事先报告任课教师、班主任或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并在考核结束后3天内备齐相关材料补办缓考申请手续。

    (二)缓考申请程序

       1.提交缓考申请。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广西大学普通本科生课程缓考申请表(2022版)》(详见附件5),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缓考审批。符合如下条件的,按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开课学院(部门)审批报教务处汇总审核流程处理:

    1)学生因学校安排的教学环节冲突且无法调整,不能按时参加考核,凭课程表、考试安排表或实习安排表等佐证材料申请;

      2)学生因公代表学校参加学科竞赛、文体或其他重要活动,不能按时参加考核,凭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和参加活动的证明材料申请;

      3)毕业班学生因参与用人单位选拔考核与学校就业指导类课程考核冲突的,由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组织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

      4)因患病或突遇意外导致伤残等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到场按时参加考核的,凭医院出具证明材料申请;

    5)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审查、认定的,凭相关部门出具的材料申请。

    (三)成绩提交与审核

    缓考获批后,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学生缓考名单。开课学院教务员须核对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的缓考学生名单与提交申请表的内容一致(核对方法:教务管理系统-考务管理-补考管理-补考名单统计),并完成缓考名单核查工作。

    (四)材料存档

    开课学院(部门)应做好缓考材料的存档工作,《广西大学普通本科生课程缓考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6)纸质版提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岗(办公北楼219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237047202@qq.com,截止日期:2024719日。开课学院(部门)的审批情况,将纳入学院(部门)年

    终考核范围。

    十、保障工作

    1.后勤基建处必须做好试卷的印制工作,期末考试周内教室的开放管理、保洁卫生等工作,确保考试供电、灯光、风扇(空调)等正常,开启公共教学楼的信号屏蔽仪,按照考试时间要求准时施铃,考试周期间统一施铃时间为9:0011:0015:0017:0019:4021:40

    2.信息网络中心须在考试期间,关闭公共教学楼的无线WIFI网络。

    3.校属各有关单位必须按照学校的要求,加强巡查,主动做好期末考试期间相关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期末考试环境氛围,避免对学生考试的干扰,考试时间内,不得在考试教学楼区制造噪音影响,包括在考试教室周边上课、开会、设立学习辅导点等非考试活动,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十一、其它

    期末考试期间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请务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教务处考试管理岗:3272563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岗:3239584

    后勤基建处办公室:3232804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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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大学教务处 邮箱: jwc@gx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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