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教务管理系统教学执行计划的准确性、完整性与规范性,便于学生及时了解学业修读情况,现开展教学执行计划核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目的
全面梳理与核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各专业、各年级的教学执行计划数据,及时发现并修正计划设置中存在的课程信息错误、学分不符、开课学期不准等问题,从源头上保障教学任务下达、学生选课、成绩录入、毕业审核等后续环节的顺利进行。
二、核查范围
教务管理系统中,本学院所属所有在读专业、年级的教学执行计划数据,即2021级(五年制专业)、2022级、2023级、2024级和2025级所有专业。
三、核查内容
请各学院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逐项核对:
1.课程信息准确性:包括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总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实践学时/上机学时、考核方式等是否与培养方案完全一致。
2.开课学期安排:核对每门课程指定的开课学期是否与培养方案完全一致(申请教学执行计划开课学期异动获批的课程按照异动结果执行)。
3.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要求:检查各专业、各年级最低毕业总学分设置是否符合执行版本的培养方案要求。
4.课程模块与学分要求:系统“修读要求”界面已经按照各类课程性质建立对应课程模块,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已建立的课程模块名称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要求;
(2)检查各类课程模块的最低学分要求和最低门数设置是否正确;
(3)检查通识选修课各个课程模块关联的课程组名称是否正确;
(4)如专业存在根据不同方向设置培养要求的课程模块,要求检查涉及的课程模块是否已关联正确的专业方向。
5.课程详情所列课程显示黄颜色,则说明所录入课程学分与课程库原学分数据不符。解决方案分两类情况:如课程未落实任务,则可删除该课程信息后再重新增加正确的课程信息;如课程已落实任务,则需与教务处教务管理岗沟通协商方案后再处理。
四、核查时间安排
2025年10月13日至11月8日。
五、核查工作安排
1.教务管理系统在核查期间开放教学执行计划修改权限,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对照经审批备案的培养方案,按照核查内容要求逐一核对。核查中如属数据错误,学院在权限范围内直接修正;如涉及课程模块名称需要修改或遇到有疑点的问题,需与教务处教务管理岗沟通确认后再操作。
2.核查完成后,各学院请填写《教学执行计划核查数据反馈表》(见附件),并经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教务处。
六、其他事项
教学执行计划是组织教学活动的根本依据,其准确性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细致核对、确保无误并按时完成。在核查与修正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管理岗联系,联系电话:3233004。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