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对休学期满超过学校规定的注册期限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普通本科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2026年09月07日  点击:[]

    根据《广西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西大教〔2019〕19号)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学生学籍处理委员会会议审议,经学校批准,对休学期满超过学校规定的注册期限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的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作退学处理,在校学习时间超过1年且符合肄业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肄业。现予以公告。

    学生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校务督查办公室,君武馆107室)提出书面申诉。

    附件:休学期满超过学校规定的注册期限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的学生名单


    广西大学教务处

    2026年9月7日


    附件

    休学期满超过学校规定的注册期限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的学生名单

    序号

    学院

    专业

    学号

    入学年月

    姓名

    1

    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

    矿物资源工程

    2039010107

    2020.9

    黄志鹏

    2

    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2309010224

    2023.9

    田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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