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发挥我校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优势,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五有”领军型、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我校继续推行主辅修制,允许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修读辅修专业。2023年我校除国际学院外,所有的学院均开设有辅修专业(专业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读条件
1.主修专业:
(1)四年制202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五年制2021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申请辅修专业的学生须为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生在校期间未受学业警示及违纪处分,主修专业已开设的必修课程全部合格,无重修课程者,可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3.符合开办辅修专业的学院确定招生条件;
4.学生只能申请修读一个辅修专业,不得重复申请。
二、报名程序
1.4月17日-5月5日: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请于5月5日24:00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辅修报名。网上报名提交后成功后,学生填写《广西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将申请表拿到主修学院审核后,学生将申请表提交到辅修学院教学办,同时在辅修学院领取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1份。
网上报名操作说明:学生在开放时间内,进入“报名申请-辅修报名”页面,会出现面向该学生的所有辅修专业,选择想要报名的辅修专业和类别,点击报名即可,见下图:

注意事项:学生之前如果已报名的,则不需要重复报名。
2.5月6日-11日:辅修学院登录教务系统审核(权限为教学秘书)-学籍管理-辅修报名管理-辅修报名审核-勾选相应的学生点击审核通过。全部审核结束后导出学生信息(含审核状态、辅修类别、开设学院、开设年级、开设专业、已报人数、学号、姓名、性别、年级、专业、学院字段)。导出的表格及学生的纸质版申请表由分管教学领导审核签字,由辅修学院统一将表格交办公北楼310室,电子版发到邮箱:gxujxk216@163.com。

3.5月12-23日,学校审核并在教务处官网公布录取名单。
4.6月-7月份(具体时间按照2023-2024-1学期的排课通知执行)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培养方案(或执行计划中)对于主修课程的核心课程属性标记维护上辅修标记。如图:

(注意事项:辅修学分只能填数字;辅修课程一定要打上辅修标记,一个课程可以有多个标记。)
5. 7-8月(具体时间按照2023-2024-1学期的排课通知执行):辅修学生根据培养方案要求选课,期间同时到辅修学院注册,并核对已选课程是否符合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要求,并加入辅修学院的辅修学生群,注册成功的学生即可在课程开课后插班跟读,正式上课。
三、课程修读要求
1.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课程修读要求:辅修专业90%的学门核心、学类核心课程与主修专业相一致,辅修专业的专业核心、专业限定选修课程须与主修专业课程完全一致。
2.辅修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选课,合理安排好主修与辅修的学习,如有课程冲突需按规定办理免听免修手续;如辅修专业开设的课程与主修专业开设的课程完全一致的,辅修学生可以免修该门课程;如辅修课程与主修专业的课程内容相近或相似的,辅修学生可向辅修学院申请学分认定,免修该门课程。
3.学生毕业前经辅修学院和学校审核,所有辅修课程合格且达到毕业要求的,方可申请辅修毕业证书。
四、其他说明
1.各学院开设的辅修课程允许全校学生跨专业跨学院修读,如学院认为人数较多需单独开班的可以向教务处申请备案。
2.修读辅修专业按学分收取学费,收费标准按物价局规定执行。
3.辅修专业的学生管理要求按照《广西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和《广西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执行。
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务处方老师 15978180969。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