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开设2022-2023学年第三学期及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性通识选修课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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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本科生课程体系改革,优化“五育”课程体系,为本科生提供素质教育资源,现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三学期及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性通识选修课教师开课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

    (一)申报要求

    1.全校性选修课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拓展学生知识面,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思维,引导学生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以全面提高其科学与人文素质。

    2.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推进本科教育从专业教育为主向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结合转变,加快学校“双一流”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一流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结合我校“五有领军人才”培养目标需要,各学院需结合自身特色对应大模块开设相应选修课程。(各模块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3.拟申报全校性选修课的开课教师应具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对拟开设课程有较深的研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4.所有申报开设的全校性通识选修课均按1学分/16学时进行申报,每个教学班的人数设置不得少于100人/班(实际选课人数超过45人即可开班,少于45人的班级将做停开处理)。

    5.所申报的课程必须保证意识形态正确不偏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课程内容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不得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文化、民族分裂等相关违反意识形态的不良内容。

    6.学院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增加课程门类,充实全校性选修课课程资源。鼓励教授带头申报并承担全校性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

    (二)申报程序

    1.课程申报流程

    教师个人申报与学院推荐相结合。拟申报开设特色通识选修课程的所有教师都须根据专业认证标准编制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2),填写《特色通识选修课程开设申报表》(附件3),并将材料提交至学院。学院对开课教师的教学资格、教学能力和课程开设条件、意识形态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分学期填写《XXX学年第X学期开设全校性通识选修课课程统计表》(附件4、5)并注明是否“新开课”。学院将上述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上学期已审核过教学大纲的课程在统计表中备注后可不用再次提交教学大纲。

    2.关于在线教学通识类课程申报开设的说明

    教学方式为线上教学的课程,课程必须开设在学校认可的网络平台,同时在统计表中注明。

    教学方式为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线上教学必须开设在学校认可的网络平台,并在统计表中注明;线下教学须至少安排3次面授(包括答疑、讲座、研讨等),每次不少于2小节。

    二、课程审核与报送

    各学院必须对本学院教师申报课程进行严格审核,再统一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结合课程教学大纲、上一学年督导听课评价以及学生评教等情况进行课程评审,确定最终开课名单。

    各学院务必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档及纸质版于4月25日前提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xk@gxu.edu.cn,纸质版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办公北楼310室。

    三、课程考核与管理要求

    1.全校性选修课考核方式及考核后相关材料的保管存放按《广西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西大教〔2022〕108号)规定执行。

    2.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全校性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切实做好课程的管理工作,全校性通识选修课按《广西大学本科课程管理办法》(西大教〔2022〕114号)进行管理。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课程建设与管理岗倪老师联系,电话:3233654。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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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大学教务处 邮箱: jwc@gxu.edu.cn

    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 邮编:53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