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开设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性选修课程及课程成绩与试卷管理的通知

      点击:[]

     

    各学院:

    本学期7月4日-8日进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性选修课教师开课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开设五大模块的全校性通识选修课

    (一)申报要求

    1.全校性选修课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拓展学生知识面,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思维,引导学生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以全面提高其科学与人文素质。

    2.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推进本科教育从专业教育为主向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结合转变,加快学校“双一流”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一流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结合我校“五有领军人才”培养目标需要,根据《关于设置特色通识选修课程的意见(试行)》(教字〔2017〕23号)及《广西大学关于加强本科公共基础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西大教〔2018〕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各学院需结合自身特色对应五大模块开设相应选修课程。(各模块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3.拟申报全校性选修课的开课教师应具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对拟开设课程有较深的研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4.所有申报开设的全校性通识选修课均按1学分/16学时进行申报,每个教学班的人数设置不得少于100人/班(实际选课人数超过45人即可开班,少于45人的班级将做停开处理)。

    5.所申报的课程必须保证意识形态正确不偏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课程内容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不得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文化、民族分裂等相关违反意识形态的不良内容。

    6.学院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增加课程门类,充实全校性选修课课程资源。鼓励教授带头申报并承担全校性选修课教学任务。

    (二)申报程序

    1.课程申报流程

    教师个人申报与学院推荐相结合。学院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本学院教师积极申报。拟申报开设特色通识选修课程的所有教师(为做好今后学校教学评估材料准备方面的工作,新申报开课的教师都须根据专业认证标准编制教学大纲)须按照《广西大学〈XXXXXX〉课程教学大纲(模板)》(附件2)撰写教学大纲,填写《特色通识选修课程开设申报表》(附件3),并将材料提交给学院。学院对开课教师的教学资格、教学能力和课程开设条件、意识形态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设全校性通识选修课课程统计表》(附件4)并注明“新开课”或“已开过”。学院将上述申报材料统一交教务处。本学期已审核过教学大纲的课程不用再次提交教学大纲。

    2.关于在线教学通识类课程申报开设的说明

    教学方式为纯网络课程的,必须开设在学校认可的平台,同时在统计表中注明依托的网络平台和QQ答疑群群号。

    教学方式为“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的全校性通识选修课,线上教学必须开设在学校认可的平台,在统计表中注明依托的网络平台;线下教学至少要安排3次线下课堂面授教学或答疑、讲座等,每次课堂面授教学(或答疑、讲座等)不少于2小节。

    二、全校性通识选修课的课程审核、报送

    各学院必须对本学院教师申报课程进行严格审核,再统一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结合课程教学大纲、上一学年督导听课评价以及学生评教等情况进行课程评审,确定最终开课名单。

    各学院务必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档及纸质版于7月8日前提交。电子文档发送至jxk@gxu.edu.cn,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办公楼北楼教务处教学科216室。

    三、全校性选修课成绩与试卷管理要求

    1.全校性选修课课程成绩的提交方式按教务处印发的《广西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教师用户使用手册》操作,请各位任课教师仔细阅读,按手册的说明录入成绩,录入完毕,成绩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提交后将成绩打印两份并加盖开课学院公章,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与课程考核的相关材料交教师所在学院存档。

    2.全校性选修课考核后试卷或论文与相关材料的保管存放按 《广西大学本科生试卷规范及保存管理办法》(2017年)规定执行。

    四、关于全校性选修课工作量的说明

    从2018-2019学年(2018年9月)开始,全校性选修课不再核算课酬,所有校选课均按照《全校性通识选修课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教字〔2016〕19号)中的有关计算办法核算工作量。并将课程按标准学时计入专任教师岗位教学学时(即《广西大学专任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五条中规定的教学科研型岗课堂教学128学时、教学型岗课堂教学320学时或64学时其他教学工作)。

    五、全校性选修课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全校性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切实做好课程的管理工作,全校性选修课按《广西大学全校性选修课管理规定》(西大教〔2017〕18号)进行管理。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课程建设与管理岗倪老师联系,电话:3233654。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7月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及第三学期课程缓考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三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关闭

    广西大学教务处 邮箱: jwc@gxu.edu.cn

    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 邮编:53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