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报名参加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合作培养交流生的通知

    2026年01月05日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深化和拓展学校与境内高校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提供在校大学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进一步开拓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广西大学普通本科交流生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西大教〔2025〕35号),我校开展与境内高水平大学之间互派在校本科生(以下简称“交流生”)交流学习合作培养本科生项目。根据校际间签订的协议要求,学校将启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交流生报名选派工作。

    一、交换学校

    郑州大学(所有开设专业均可报名)、云南大学(只招收外语、新闻两个专业)、南昌大学(所有开设专业均可报名)、贵州大学(所有开设专业均可报名)。交换学校专业设置目录可参考对方学校官方网站及《郑州大学、南昌大学、贵州大学专业一览表》(附件1)。

    二、交流专业与人数

    面向所有专业交流(创培班不参与该项目),学生可优先根据对方的优势特色专业选择学校,对方学校部分优势专业目录见《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交流生推荐专业表》(附件2),每所高校约交换10名学生(具体人数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对方学校接收要求适当调整)。

    三、交流学习时间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即2026年2月至2026年6月(具体时间按对方学校校历的安排)。

    四、报名对象

    2023、2024级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符合如下条件者可报名申请:

    1.所修读专业与交换学校专业相同或相近,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2.学习成绩优良,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3.表现良好,大学期间没有受到过纪律处分;

    4.能承担到派出学校学习的相关费用。

    五、报名程序与时间要求

    1.学生提前通过网络等途径,了解对方学校及其专业的基本情况、专业教学计划设置与课程安排。

    2.学生需填写《广西大学境内本科交流生申请表》(见附件3),《学生国(境)内交流学习知情同意书》(附件4)并将相应材料于2026年1月16日前交至所属学院教学办,由学院根据专业名额择优推荐。

    3.各学院审核、汇总整理后于2026年1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北楼219室),电子版发送至:237047202@qq.com。

    4.报送材料清单:

    (1)纸质版:《广西大学境内本科交流生申请表》(附件3)、家长知情同意书、全程成绩单、《学生国(境)内交流学习知情同意书》(附件4)、《广西大学境内本科交流生申请汇总表》(附件5)各一份;

    (2)电子版:附件3、附件5、学生一寸照。

    5.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所推荐的名单,结合与对方学校协商的当次交流具体要求,确定派出学生名单。

    六、相关费用

    本项目交流生学费仍在本校缴纳;住宿费按对方学校规定标准向对方缴纳;奖助贷学金由本校发放;书本费、往返对方学校的交通费、生活费等费用由学生自理。

    七、学籍管理

    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仍在本校;学生党员、团员办理临时组织关系,并将临时组织关系编入学习班级所在党支部、团支部,参加该支部党、团组织生活。党费、团费按我校有关规定交回原支部。学生完成交换学习后按时回我校报到注册继续学习。学生在交换期间应遵守对方学校的规章制度,交换期间发生的各种违纪行为,按照对方学校相关条例予以处分,处分的相关文件资料交换结束后转交我校予以确认。

    教务处咨询电话:3272095,联系人:梁老师。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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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大学教务处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0号
    电话:0771-323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