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
为帮助学生全面了解个人的学业修读情况,及时发现学业修读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开放“学生学业情况”查询功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路径
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学生学业情况查询。
二、查询内容说明
1.在“学生学业情况”查询界面,依据课程性质划分为相应的修读模块(如通识必修、通识选修、学门核心、学类核心、专业核心、专业选修、集中实践必修等),并列出各模块要求修读的课程及修读的学分。学生可查询到个人对应各模块已获得的学分、未获得的学分、已修读课程、在修读课程、未修读课程等情况。
2.“其他课程”模块单独列出,其学分计入总学分,但该模块课程无法自动归属到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各类模块,学分也不记入各模块学分中。出现“其他课程”的常见原因如下:
(1)学籍变动。转专业学生原专业所修读课程在新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直接对应模块;编入下一年级学生原修读课程所属的培养方案版本与当前编入年级的培养方案版本要求不同。
(2)培养方案调整。学生所在专业调整培养方案后,原修读课程(含重修课程)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或归属模块发生了变化。
(3)交换生、联培生在外校修读的课程。此类课程学分认定后方可认定所归属模块。
(4)跨专业选修课程。该课程不属于本专业的课程修读模块。
三、查询数据注意事项
1.学生学业情况查询数据主要基于现阶段的选课情况和课程考核结果,数据信息是动态变化的,可能会因培养方案调整、成绩录入、学分认定等原因而产生更新,需及时关注。
2.学生学业情况数据仅为学生提供学业进展的即时参考,是学生开展自我学业评估的辅助工具,并不是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和最终的学业结论,请正确理解看待查询结果。
3.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由各学院教学秘书、专业负责人进行解读,学生如对查询数据存有疑问或需要了解“其他课程”模块具体处理方法,可联系所在学院教学办进行咨询。
四、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务管理岗联系,电话:3233004。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