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教〔2022〕109号
毕业设计(论文)是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普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普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毕业设计是高等学校理、工、农、林科专业本科学生本科学习期间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教学环节,旨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复杂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就选定的课题进行工程设计和研究,包括设计、计算、绘图、工艺技术、经济论证以及合理化建议等,最后提交一份报告(论文)或设计成果。
第二条 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为对本科学生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撰写的论文。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论文。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第三条 毕业论文主要环节:选题、下达任务书;查阅中文、外文资料;调查研究;制定研究方案;撰写开题报告;实验研究、数据分析或资料搜集、整理;拟定写作提纲;撰写论文;编写中文、外文摘要;答辩。
第四条 毕业设计主要环节:选题、下达任务书;查阅中文、外文资料;调查研究;设计方案的选择与论证;撰写开题报告;工程设计或工艺设计(计算分析或试验研究);技术经济分析;绘制图纸;编写设计说明;编写中文、外文摘要;答辩。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合《导师制课程》实施。
第六条 教务处负责制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文件;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优秀学院评选;汇总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数据、材料;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七条 学院负责制定与导师制相结合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计划;落实《导师课程》《毕业设计(论文)课程》安排;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资格;定期检查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遇到的问题;制定本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检测标准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协调在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组织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小组答辩和复审答辩;组织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检查;组织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各种资料的汇总、上报,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验,向学校提交工作总结;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管理的实施工作;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安排使用。
第八条 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选定课题;指导查阅、收集与课题有关的文献资料;审阅学生设计方案或论文写作提纲;明确学生须完成的内容和进度计划,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完成中期考核;把关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并对规范审查进行评分;监督各环节工作进度;负责联系、协调在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
第九条 评阅人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标准公正评价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第三章 选题和开题
第十条 选题应符合学生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反映学术热点和学科前沿,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问题,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训练。
第十一条 选题应与科研、生产、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此类题目应达到70%以上。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中完成的选题应达到50%以上。工科类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应结合科研、工程、生产和实际应用,能够解决复杂实际问题;理科类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应有一定的学术水平,结合当前的科技、经济发展使学生直接面向学科前沿;文科类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应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学术性,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选题必须有充分的数据、资料和文献依据,注重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不允许无依据选题。
第十二条 选题需经基层教学组织研究审定,由专业负责人或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审批,学院备案。经审批的选题不得随意变更,变更选题必须经基层教学组织审定。
第十三条 选题有三种模式,即学生申报课题、教师指定学生课题、师生互选课题,要求做到一人一题。若某一课题难度高、工作量大,确需两人或多人合作共同承担,应使学生研究的题目、方向、内容有所区别,做到分工明确、有所侧重,确保每个学生有独立完成的设计(论文)任务。
第十四条 选题确定后,指导老师下达任务书,包括课题的内容、要求、设计的技术要求与数据(或论文主要内容)、设计(论文)工作起始日期、进度计划与应完成的工作、主要参考文献和资料。
第十五条 选题、查阅文献资料和调研、下达任务书、撰写开题报告工作与导师制结合,在《导师制课程》中完成。原则上四年制专业在第四学年秋季学期期末、五年制专业在第五学年秋季学期期末之前完成上述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导师制课程》成绩评定。
第四章 指导
第十六条 在导师制中确立指导关系的师生原则上即同时建立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关系。指导教师要求如下:
(一)指导教师应有实际的设计、实验及学术研究工作经验;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工作作风,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在指导期间,指导教师每周面对面指导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了解课题进展情况和存在困难,制定工作计划,对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指导。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不能随意更换或终止,确因工作需要更换或终止的,必须经主管教学院领导批准,并落实具备相应资格的教师接替指导。
(三)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也可聘请外单位具有相应职称的人员担任,但须配套校内指导教师作为共同指导人。鼓励校企、校所(科研院所)双导师制,校企、校所协同指导覆盖50%课题。
(四)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同一年级学生人数上限为:中级职称教师不超过4人,高级职称教师不超过8人;鼓励有科研课题的高级职称教师多指导学生。
第十七条 指导教师监督并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认真审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内容,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形成指导记录。
第十八条 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应遵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见附件)执行。
第五章 规范审查
第十九条 在答辩前,指导教师负责在答辩前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的情况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规范进行审查。若因设计(论文)质量问题审查不合格的,应责令其修改或重做,达到要求后方可参加答辩。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规范审查不合格处理:
(一)未按课程计划要求完成导师布置的任务,累计缺席超过当学期毕业设计(论文)总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
(二)发生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包括抄袭行为);
(三)毕业设计(论文)未按规范格式编制,图表设计不符合相关标准;
(四)毕业设计(论文)等材料未按时、保质保量交齐。
第六章 评阅
第二十条 评阅分为指导教师评阅、评阅人评阅。
第二十一条 评阅内容
(一)学生完成“任务书”所规定内容的情况;选题质量;对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运用知识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逻辑构建和写作水平;独立完成情况等。
(二)毕业设计(论文)书写基本规范情况;内容、深度、科学性、正确性、实用价值、学术水平和工作量;字数不少于1万字。
第二十二条 指导教师和评阅人评语应不少于200字。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均应明确表态是否同意论文答辩。
第七章 答辩
第二十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应进行公开答辩,时间原则上在毕业设计(论文)提交完成后一周内进行。
第二十四条 学院成立以分管教学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答辩委员会(5-7人),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领导工作,并主持初评为优秀和不及格的复审答辩。
第二十五条 基层教学组织负责组织本专业的答辩工作。根据专业学生人数及课题性质,组成若干个答辩小组(每组教师3-5名)开展答辩工作,并安排答辩秘书记录答辩过程。
第二十六条 答辩要求
(一)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均同意且已通过规范审查及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二)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包括学生自述、教师提问、学生回答、讨论评审和评分等环节。
(三)答辩组设组长1人。指导教师遵循回避制度,不得担任本人指导学生所在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组成员。
(四)学生分组答辩,同组的学生必须全程旁听小组答辩。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包括汇报和回答)以不少于20分钟为宜。
(五)答辩小组成绩为“≥90分”和“<60分”的毕业设计(论文),由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复审答辩。答辩评分参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参考标准执行。
(六)小组答辩和复审答辩均需做好答辩记录。
第八章 成绩评定
第二十七条 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审查、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评阅人评阅意见、答辩情况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成绩记载采用百分制。各部分在最终成绩中所占的比例为:“规范审查”成绩占10%,“答辩”成绩占20%,“设计(论文)总体质量”成绩占70%。
第二十八条 “规范审查”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答辩”成绩和“设计(论文)总体质量”成绩由答辩小组集体评定。参加复审答辩的,由复审答辩小组评定最终答辩成绩和学生设计(论文)总体质量成绩。每个专业成绩评定须符合正态分布,90分及以上的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20%,80分及以上的人数不超过80%。
第二十九条 达到以下条件的,经学院推荐可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90分”,且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文字复制比符合要求;
(二)毕业设计(论文)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水平,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的。
第三十条 不及格处理
小组答辩的总成绩“<60分”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复审答辩总成绩仍低于60分的,则课程未获得学分,要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必须重修。若学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和处理意见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九章 抽检
第三十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抽检旨在考查学生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查。
第三十二条 教务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检工作,对抽检全过程监督,各学院配合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 抽检覆盖全校本科专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
第三十四条 学校每年按照要求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抽检,抽检包括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毕业设计(论文)抽取、专家评审、结果反馈。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检测标准并组织实施,毕业设计(论文)抽取和专家评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具体要求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第三十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学院答辩委员、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抽检开始前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把关。
第三十六条 抽检结果的使用
(一)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按照《广西大学学位(毕业)申请中的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处理,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二)教师因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抽检结果为“存在问题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连续两年出现此类情况的,当年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三)学校对“存在问题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学院进行约谈,开展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调查,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第三十七条 对抽检结果存在异议的申诉。申诉人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由教务处组织同行专家审议后裁定,裁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三十八条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配合学校做好人员等保障措施,制定工作细则,确保抽检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章 存档与总结
第三十九条 知识产权归属。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包括图纸、试验记录、原始数据、实物照片、图片、录音带、设计手稿等)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学校有权保存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印刷本和电子版,学生不得擅自使用,若需公开发表,需经指导教师同意。
第四十条 存档。答辩结束后,学生应立即将毕业设计(论文)上交学院,由学院统一归档保存。存档要求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见附件)执行。
第四十一条 总结。各学院应认真做好总结,在毕业设计(论文)结束一个月内,将以下总结材料提交教务处: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二)在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中进行的计划、检查、协调等工作记录;
(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
(四)其他所需的材料。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广西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西大教〔2019〕43号)、《广西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西大教〔2015〕3号)、《广西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西大教〔2015〕5号)、《广西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与优秀学院评选办法》(西大教〔2015〕4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
第一章 存档保管要求
第一条 存档保管材料包括
(1)封面,(2)中文摘要(含关键词),(3)外文摘要(含关键词),(4)论文目录,(5)毕业设计(论文)正文,(6)参考文献,(7)附录,(8)致谢,(9)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10)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11)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考核表,(12)毕业设计(论文)评阅表(含指导教师及评阅人),(13)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审查表,(14)答辩过程记录表,(1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及评语,(16)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17)外文文献翻译或外文阅读笔记(含原文和译文)。
第二条 存档材料可选择纸质版或电子版,须为终版。
第三条 纸质版装订要求
将存档材料(1)—(8)按顺序装订成第一册,将存档材料(9)—(16)按顺序装订成第二册,设计图纸不装订。存档材料(17)可独立成册,也可与论文合订。
第二章 存档材料的规范要求
第四条 对第一册存档材料的规范要求
1.封面
采用学校规定的统一格式的封面,按要求填写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学号、指导教师姓名、学科(专业)等内容。
2.中文摘要
中文摘要应简洁明了,字数不少于400字。内容包含本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目的、意义、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研究成果及结论、关键词等。突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具有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部分,不自做评价。
3.外文摘要
外文摘要要求有论文题目,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要求用词准确、语法规范、意思完整。
4.目录
目录一般列至二级标题,文字表述与正文要一致,并标明页码,目录要包含中英文摘要,且页码用罗马数字标出,下一级目录缩进两格。
5.正文
毕业设计(论文)总字数不少于1万字。正文一般由标题、主体部分、图、表格和公式五个部分构成。写作内容可因课题的性质不同而变化。一般可包括(1)前言(或取名引言、序等)。说明本设计(论文)课题的来源、目的、意义、应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应达到的技术要求;简述本课题在国内外发展概况及存在的问题,属设计的还应说明设计的指导思想。(2)方案(方法)论证。说明设计原理(方法思路)并进行方案(方法)选择,阐明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设计方案(方法)(包括各种方案(方法)的分析、比较)以及所采用方案(方法)的特点。(3)过程(设计或实验)论述。指作者对自己的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要求论理正确、论据确凿、逻辑性强、层次分明、表达确切。(4)结果分析。对研究过程中所获得的主要数据、现象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得出结论或推论。(5)结论或总结。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归纳和综合,阐述本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见解和建议。
毕业设计(论文)的正文章节序号可参考以下三种形式:
第一种:一、二、三、……;(一)(二)(三)……;l、2、3、……:(1)(2)(3)……。
第二种: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一、二、三、……;(一)(二)(三)……;1、2、3、……。
第三种:第一级: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二级:1、2、3……;第三级:1.l、1.2、1.3、……;第四级:1.1.1、1.1.2、1.1.3、……。
6.设计图纸
图纸要求图面整洁,布局合理,线条粗细均匀,圆弧连接光滑,尺寸标注规范,文字注释必须使用工程字书写。原则上要求学生使用计算机绘图。
曲线图表要求所有曲线、图表、线路图、流程图、程序框图、示意图等不准徒手画,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工程要求采用计算机或手工绘制。
图号按章序编号,如“图3-2”为第三章第二图。如果图中含有几个不同部分,应将分图号标注清楚,并在图题下列出各部分内容。
图题置于图下方,插图与图题不得拆开排写于两页。
7.表格
表格,必须有标题,按章顺序编号,如“表5-4”为第五章第四表。表题置于表上方,表内必须按规定的符号标注单位。
8.公式
公式,另起一行居中,公式后应注明序号,该序号按章顺序编号,公式的序号用圆括号括起放在公式右边行末,如“(2-3)”为第二章第三个公式。
9.参考文献
正文中按引用顺序在参考文献出处的文字右角上用[ ]标明,[ ]中序号应与“参考文献”中序号一致,正文之后则应列出参考文献。作者阅读的参考文献中应包含一定的外文文献,并翻译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或写出一定量的阅读笔记。
参考文献的著录,按著录/题名/出版事项顺序排列:
期刊—著者.题名[J].期刊名称,出版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书籍—著者.书名[M].版次(第一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网络文章—网络文章的作者.文章题目[文献类型标识/载体类型标识].网站地址或出处.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学位论文—作者.篇名[D].学校所在地:学校名称,出版年份.
专利—专利所有者.专利题名:专利国别,专利号[P],公告日期或公开日期.
10.附录
主要列入正文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研究方法和技术更深入的叙述;以备查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图表;使用的主要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说明等。
11.致谢
对给子支持、指导和协助完成研究工作,以及提供各种条件的单位及个人表示感谢。致谢应实事求是、诚恳热诚。
第五条 对第二册存档材料的规范要求
对第二册中各项需要签名的栏目,均应手写签名。装订要整齐规范。
1.任务书
任务书下达时间应为论文开始之前,一名学生一份任务书,各栏目均应填写,填写内容要具体。
2.广西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填写时间应为任务书下达之后设计(论文)撰写之前,一名学生一份开题报告,各栏目均应填写,填写内容要具体。
3.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考核表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考核表》由学生及指导教师在开学后的第7-9周填写,学生应对本人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如实进行总结,指导教师应认真检查学生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后期指导工作意见。
4.毕业设计(论文)评阅表(含指导教师和评阅人)
评阅表各栏目都应填写,评语按要求从各方面对设计(论文)进行简述评价,200字以上。
5.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审查表
指导教师应认真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对表内各项目进行评分,对规范审查不合格者须说明原因。
6.答辩过程记录表
答辩过程记录表应记录提出什么问题,回答的基本情况、要点。各栏目均要按要求填写清楚。
7.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及评语
评语应对学生在答辩中的表现做出评价,要求在100字以上。成绩最终评定应按四个方面综合打分,并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上。
第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打印的标准格式
1.一律采用计算机打印,并用A4规格复印纸输出,所有页面的上、下页边距为2.54cm,左、右页边距为2.2cm,行距为固定值20磅。公式部分的行距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2.论文封面(底)、摘要和目录实行单面打印,论文主体部分(引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附录等)实行双面打印。
3.封面
论文题目用黑体一号字,居中;其他各栏用宋体四号字,居中。
4.中文“摘要”二字用黑体三号字,字间空一格,居中。
5.“摘要”二字下空一行打印摘要正文,摘要正文用宋体小四号。
6.摘要正文下空一行打印“关键词”三个字,“关键词”字样用黑体小四号,空二字左排。
7.关键词用宋体小四号,与“关键词”同一行排,各词之间空一字隔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打标点符号。
8.英文摘要的论文题目居中,首字母及实词首字母大写;摘要一词大写,下空一行打印摘要正文;英文摘要正文下空一行打印“Keywords”,英文关键词之间用“;”号隔开;英文摘要及关键词一律为Times New Roman字体,字号与中文摘要相同。
9.论文目录
“目录”字样用黑体三号字,居中,上下空一行。目录内容用宋体小四号。
10.论文正文
一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字,居中,上下空一行。
二级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字,居左,不空行。
三级标题用四号黑体字,居左,不空行。
四级标题用小四号黑体字,居左,不空行。
五级标题及正文用宋体小四号(英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12号),行距为固定值20磅,段首行缩进2个汉字。
11.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参照第9点要求打印。
12.正文页码一律位于页面底端(页脚),居中标明。